文 | 史洪举
16年前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有了最新消息。
对被顶替农家女陈春秀想重新入学一事,山东理工大学表示,学校高度重视,主动与其进行沟通,将积极协调,努力帮助其实现愿望。山东省教育厅最新回应称,正积极和学校协调。
凡是经历过高考或是家有考生的人,都明白高考对于个人乃至家庭命运的重要意义。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行为的主观恶性、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社会危害程度不容小觑。而给被冒名顶替者一次重新入学机会,无疑是弥补被害人损失的最优选择,不妨一试。
山东理工大学承认,在入学资格审查上存在漏洞,陈春秀当年的“考生电子档案”未被篡改,上面还有她本人的照片,假如学校在入学时仔细对比,本应该揪出顶替者。可见,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努力帮助其实现愿望”,也是在弥补自己的错误。
而且,“上大学”不仅是陈春秀的愿望,更是一项正当权利。陈春秀高考分数为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类专科分数线27分,她的机会是自己挣来的。为陈春秀提供一次重新入学的机会,没有损害他人权益,也没有损害公共利益,是可行的。
更为重要的是,被冒名顶替并不像丢失钱财或者其他物品那样具有明显直观的损失,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恢复陈春秀学籍,让其有机会入学,既能满足她的就读愿望,也能尽最大限度减轻其精神损害,并能满足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渴求。
在现有状况下,为被冒名顶替者提供一次重新入学机会,无疑是成本最有效的方式。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为被冒名顶替者恢复学籍。相反,实践中通常有为冤案当事人恢复名誉的做法。恢复学籍,恰恰应是注销冒名学籍之后顺理成章的事情。
相关部门不妨审时度势,在类似事件中,及时为被害人恢复学籍,满足原本就属于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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