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提 要
5月16日,普宁市召开屠宰污染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全市25家暂时保留屠宰场(点)必须于一个月内完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屠宰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周边未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废水经化粪以及一体化设施处理收集后运载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整改期间屠宰废水经收集外运委托处理,不能直接排入外环境。
时间节点
16 June 2020
按照时间节点与整改要求,6月16日起,全市25家暂时保留屠宰场(点)应全面配套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
目前,全市25家暂时保留屠宰场(点)污染防治设施配套情况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
大坝镇暂时保留屠宰场(点)生产污水
运往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完成情况
18 June 2020
截至6月18日,25家暂时保留屠宰场(点),已配套五级以上化粪设施的有24家。
已配套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的有6家,安装中的有4家,已签订合同的有5家,合同签订中的有2家,未签订合同的有8家。
具体进度
18 June 2020
按照一镇(街)暂时保留一屠宰场(点)原则,全市暂时保留的屠宰场(点)共25家。
目前,洪阳镇、广太镇、南径镇、南溪镇、里湖镇、梅林镇六个镇屠宰场(点)配套有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
整改措施
18 June 2020
6月18日起,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屠宰场(点)由所在镇(街)采取停水、断电措施,停止屠宰。
目前,流沙东街道、流沙西街道、下架山镇、占陇镇已对四个屠宰场(点)采取停水、断电措施。
屠宰场(点)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完成后,需经普宁市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验收通过,并报经市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恢复屠宰。
温馨提示
18 June 2020
阶段来,普宁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设屠宰场(点),目前共摸查非法屠宰场(点)73个,其中采取断水断电措施12个,拆除非法屠宰场所或屠宰设备61个。
在此提醒有关业主:过去那种靠一把“杀猪刀”开展屠宰经营活动的做法早已过时啦!不听市生态环境部门的专业指导、提醒与建议,不合法、规范经营的话,会被关停取缔的!
练江、榕江整治达标攻坚
中河补水工程建设。
市区22.5公里箱涵排查。
汤坑溪下游清淤。
新河清淤。
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
各地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来源:普宁市生态环境
整理:“普宁发布”政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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