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福利】500份奖品!“安全生产月”有奖知识答题活动开始啦!都准备好了吗?

斗门工会
+ 订阅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5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通知,以“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片▲

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斗门区总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

紧扣

“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主题

开展答题活动,

让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巩固安全生产科普知识,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活动对象

斗门区职工群众

活动时间

6月20日至6月24日

20日中午12点30分开始

参与方式

参与活动前需关注“斗门工会”微信公众号

并完成惠我认证

1

点击文章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

即可进入活动页面

2

进入公众号

点击下方菜单栏“惠职工”后

再点击“惠我活动”

通过答题参与活动

本次答题活动总共5天,每天题目都不一样,但是重点学习内容都在文章文末(红色字体部分)。大家只要按照活动时间(例如:6月20日),寻找对应的内容就可以了(题目顺序会改变哦)。

大家可能都会觉得这样答题不方便,那小编在这里推荐一个方法:大家可以在活动开始前打开本文,然后滑动到下方找到对应的重点内容(也可以点个“在看”

),记好并在活动开始后,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活动页面进行答题。

奖品领取

中奖职工的手机微信会收到相关的中奖信息,请职工凭中奖信息的二维码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兑换点换取奖品。领奖时间为30天,逾期未领取的,将视其为自动放弃领奖。礼品有限,送完即止。

领奖地点:

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16号

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周日

9:00-12:00

15:00-17:00

注意事项

☀活动在6月20日中午12点30分准时开始,如果提前进入活动页面,活动开始后需刷新页面或者重新进入活动页面才可正常参加活动;

☀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刻,获奖的职工群众领奖时,请出示你的“斗门健康码”,做好防护措施(戴口罩等),避免人群聚集,尽量做到“错峰”领奖;

☀每位职工群众每天可以答题3次,活动持续五天,每天100份奖品。活动期间每天中午12点30分更新奖品池,奖品有限,抽完即止;

☀请中奖的职工群众注意礼品领取时间和期限,以免造成浪费;

☀二维码是用于领取礼品时让工作人员扫描的,不需要自己扫描;

☀如果还没领取奖品,请不要删除中奖信息(中奖信息无法再次获取)。如果中奖信息不见了,可进入公众号,点击“惠职工”,然后点击“惠我认证”,滑动到最下方点击“中奖详情”查看;

☀如委托他人代领,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和中奖信息的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未领奖的,将视其为放弃领奖;

☀本次活动所有奖品质量由商家提供,职工群众参与本次活动时获得的奖品,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商家负责。

重点学习内容

6月20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6月21日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不论从业人员有多少都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中一项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月22日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如:矿工在采掘过程中发现透水征兆撤离矿井。

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广东省和省内各市、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是省、市、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6月23日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如: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月24日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活动规则

一、参与活动的对象,必须是斗门区职工群众。

二、职工群众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必须为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活动资格。

三、参与活动的职工群众,即同意授权斗门区总工会使用身份证号等信息办理与活动相关的事项,如参加职工游活动时,须用职工的身份证号码购买活动人身意外保险等。

四、一切活动解释权归斗门区总工会。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