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回应“个别人员冒名顶替入学”事件:零容忍严查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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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通报称,近日,该厅接到一些群众反映,个别人员通过伪造身份信息、冒名顶替他人、买卖录取通知等手段获取高校入学资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该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线索进行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调查,相关结果将根据调查进展及时公布。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维护教育公平正义,该厅在全省范围内系统开展了高等教育学历清查工作,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撤销了相关人员的学历(学位)。

通报称,对个别地方出现的类似问题,无论是历史原因,还是顶风违纪,该厅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特别是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维护教育公平正义,该厅在全省范围内系统开展了高等教育学历清查工作,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撤销了相关人员的学历(学位)。

该厅将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推进诚信招生、公平招生、阳光招生,通过强化高中学籍管理、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严查考生身份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开辟网上查询通道、严格入学资格复验等措施,完善全链条管理责任体系,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教育公平。

近日,继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引发关注后,山东聊城再曝冒名顶替上学事件。 目前,两起事件的冒名者已受到注销学籍、停职等处理,相关调查仍在进展之中。此外,南都记者检索发现,2018年-2019年山东高等学历数据清查工作中,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结果显示有两百余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冒名顶替者获得学历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公示期后学历作注销处理。针对此事,6月19日上午,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该厅高校学生处正在会上商议此事,汇总相关数据。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见习记者 杨峰

编辑 刘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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