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西江出海口,地处我国沿海开放的最前沿,素有“百岛之市”的美誉。
珠海海域广阔、海岸线长、海岛众多,港口、旅游、生物、可再生能源等海洋资源丰富,拥有典型的海洋城市特征。
(▲中华白海豚和担杆猕猴)
(▲情侣路浪漫风情海湾带)
海域方面,珠海领海基线内海域面积6050平方千米,领海线内海域面积9348.39平方千米,海域范围内包含多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和6座人工鱼礁区;海岛方面,全市拥有大小海岛26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0个,无居民海岛252个;海岸线方面,全市大陆海岸线长224.5千米、岛岸线长525.52千米。
(▲珠海市海岛分布图)
(▲珠海市大陆岸线分布图)
对于海洋保护与利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珠海积极响应,借助本地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地践行着对海洋的生态保护与有序开发利用,形成了珠海的具体实践与工作成果。
(▲珠海外伶仃岛落日)
珠 海 实 践
“一带九湾”展示浪漫海滨风情海岸带的保护与利用方面,珠海打造了长达55公里的情侣路“一带九湾”海岸带,成为了城市新名片,集中展示了珠海滨海风光的精华。其中金星湾、淇澳湾和唐家湾是创智中心、科技创新海岸;凤凰湾和香炉湾着重沙滩修复、营造公共空间;九洲湾、拱北湾和横琴湾通过历史文化景点集中展现滨海城市风貌;新洪湾通过渔港开发建设宜人舒适的山水开放空间。
(▲唐家湾)
(▲香炉湾)
(▲新洪湾)
(▲九洲湾)
(▲拱北湾)
(▲横琴湾)
海岸线与沙滩修复重现历史滨海风光
香炉湾经历了自然沙滩被侵蚀消失,后通过海岸线和沙滩修复恢复生态空间的发展历程。基于“生长自然”的核心设计理念,以现状自然生态基底为依托,按照尊重自然、修复自然的原则,完成了香炉湾的海岸线与沙滩修复工作。目前,香炉湾不仅恢复了原本的沙滩景观,提供了公共休闲空间,还吸引了海鸟回归,展现了珠海的城市品质。
(▲通过吹填补沙修复沙滩)
(▲如今的香炉湾景观)
海岛生态修复与旅游开发有机统一海岛保护与利用方面,珠海的生态修复和旅游开发双管齐下,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海岛生态修复
今年已开展三角岛生态修复、大万山岛重点海湾整治、桂山岛海豚湾沙滩修复,今后计划开展外伶仃岛海水浴场海岸线生态修复、外伶仃岛大东湾沙滩修复、东澳岛箩篼湾砾石滩修复等工程。
(▲三角岛生态修复前后对比)
海岛旅游开发
已开发东澳岛、外伶仃岛、桂山岛和大万山岛四个重点旅游岛屿,其中东澳岛和外伶仃岛是国家4A级景区,桂山岛是国家3A级景区。2019年,万山区共接待旅游人数62.40万人次,同比增长23.6%;海岛旅游综合收入44291万元,同比增长35.3%。
(▲珠海的海岛风光)
海洋保护利用与陆海统筹发展
——划定海洋自然保护区
珠海拥有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通过划定保护区的方式积极保护了海洋动植物资源,其中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保护区为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域内除白海豚外,还有鱼类154种、浮游植物44种、浮游动物61种、底栖生物58种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
(▲珠海市海洋自然保护区及其主要信息)
(▲珠海的海岛资源及自然保护区风貌)
——研究陆海统筹发展策略
珠海确定了“一带、两轴、四板块”的陆海统筹发展结构。
一带指沿海经济带,即海岸带沿线,主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滨海旅游业、海洋金融服务业等。
两轴包括海洋旅游发展轴和临港产业发展轴。海洋旅游将以横琴新区为龙头,串联万山群岛,重点发展滨海旅游、海上运动、商务度假等;临港产业以高栏港为龙头,积极与富山、平沙联动,重点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游艇制造业、临港石化产业以及海洋清洁能源产业。
四板块包括两大陆域板块和两大海洋板块。陆域的东部板块以生活性功能为主,西部板块以生产性功能为主;海洋的东部板块以海洋旅游业为主,西部海域板块以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油气、风电等海洋能源产业为主。
(▲珠海市陆海统筹发展总体结构图)
——引导海洋产业有序发展
珠海的海洋经济偏重于传统的第二产业,海洋服务业有待提升,2019年海洋产业总产值1594.3亿元,同比增长11.54%,海洋经济总量创历史新高。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是珠海海洋经济的“名片”,拥有国家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珠海万山无人船海上测试场,建成全国最大的游艇生产制造中心,高栏海洋工程装备区被评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产业聚集程度、创新能力、低碳经济指标等均处于全省前列。
(▲珠海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风貌)
海洋电力业发展迅速,金湾和桂山两个海上风电项目正在大力推进。其中金湾海上风电场位于万山岛和高栏岛之间海域,项目总投资为53.1亿元,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桂山海上风电场位于伶仃洋海域,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98兆瓦。
(▲珠海的海上风电项目风貌)
完善海洋保护与利用的制度建设
为推进珠海市海洋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有序落实,珠海出台了相关的条例与规定。
——《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为了加强海域海岛管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8年11月30日珠海市人大常委员会通过《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保护措施示意图)
——《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生态环境,2018年11月30日珠海市人大常委员会通过《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珠海,拥有丰富的海洋、海岛、岸线和海洋生态资源,通过海洋自然保护区划定、沙滩与海岛生态修复、海岛旅游开发、海洋产业发展等方式,在海洋保护与利用方面开展一系列的创新与实践。
在新一轮陆海统筹的发展新背景下,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将在海洋强国战略中肩负起更重的使命,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助推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扬帆起航。
【通讯员: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何佳佳】
粤自然小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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