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山公安户政部门
在“粤省事”小程序上发现
申请办理居住证时
出现“资源比对不通过(系统自动回退)”
或工作人员“核实不通过”的情况
有所增多
是不是你还不太熟悉相关操作?
办理居住证需要
提交哪些材料和注意事项呢?
下面请跟小编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居住证除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外,还需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因此在你来到中山后,请及时在居住地所在公安机关业务窗口办理居住登记。
重要的事情说3遍!
先登记!先登记!先登记!
否则您会在急需用证时
出现不符合办理条件
而导致无法及时办证哦
当然,如果您在近一年有6个月以上的社保参保记录或居住在自有房产(直系亲属房产)、旅店连续居住满半年、或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在办理居住登记后立即申办居住证。
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上操作前
请务必仔细阅读下面的操作指引!
“
在“粤省事”申报居住登记如何操作?
申报居住登记
微信中打开“粤省事”小程序,验证登录,点击进入“服务”菜单下的“户政(治安)”板块,找到“居住登记(居住证)”,选择“申报居住登记”;
阅读“申报居住登记须知”,了解登记对象、所需材料、受理机构等信息,填写登记申请信息。
详细地址可以检索复用标准地址,标准地址检索不到的,可手工录入具体地址。
上传申请证明材料: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拍摄办理人正面照片并提交申请信息。
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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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粤省事”申领居住证如何操作?
申领居住证
微信中打开“粤省事”小程序,验证登录,点击进入“服务”菜单下的“户政(治安)”板块,找到“居住登记(居住证)”,选择“申领居住证”;
阅读“申领居住证须知”,了解申领对象、所需材料、受理机构等信息,填写信息,进行申领资格校验;
如提示“校验不通过”则会提示不通过的原因;
选择申领条件,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
怎么办理居住证签注?
签注居住证
微信中打开“粤省事”小程序,验证登录,点击进入“服务”菜单下的“户政(治安)”板块,找到“居住登记(居住证)”,选择“签注居住证”;
阅读“签注居住证须知”,了解签注对象、所需材料、受理机构等信息,填写信息,进行签注资格校验;
如提示“校验不通过”则会提示不通过的原因,比如不满足签注时间条件,需在可签注时间提交申请(居住证满11个月之后);
选择申领条件,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确认申领信息,提交成功!
“
怎么办理居住证补领、换领?
补领、换领居住证
微信中打开“粤省事”小程序,验证登录,点击进入“服务”菜单下的“户政(治安)”板块,找到“居住登记(居住证)”,选择“补领、换领居住证”;
阅读“补领、换领居住证须知”,了解办理对象、所需材料、受理机构和费用说明等信息,填写信息,进行资格校验;
如提示“校验不通过”则会提示不通过的原因;
选择申领原因、申领条件,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
怎么办理居住证注销?
注销居住登记
微信中打开“粤省事”小程序,验证登录,点击进入“服务”菜单下的“户政(治安)”板块,找到“居住登记(居住证)”,选择“注销居住登记”;
阅读“注销居住登记须知”,了解注销对象、所需材料、受理机构等信息,填写信息;
选择身份证明类型,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中山市公安机关居住登记和
居住证业务办理点联系电话
(可上下滚动查看↑↓)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问
在“粤省事”上办理签注(延期)居住证时,出现核实不通过,怎么办?
答:在“粤省事”上办理签注(延期)居住证时,系统出现“核实不通过”字样时,申请人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重新进行操作。
较为常见的原因一般出现在居住地址方面。如:申请人在本市居住地址有变化或系统提示为“原居住登记信息久未更新,请先申报居住登记信息完成后再申领居住证,不会影响居住证正常办理”的情况下,应在“粤省事”上选择“申报居住登记”,重新申报居住地址,然后待居住登记申报成功后,选择“居住证地址变更”,待地址变更审核成功之后,选择“签注(延期)居住证”办理即可。
问
居住证丢失,该怎样在“粤省事”上补领?
答:对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直接在“粤省事”上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补换领进行申请。
对已过有效期(即无按期进行签注(延期)的,申请人应先在“粤省事”上选择“签注(延期)居住证”,待居住证成功签注(延期)后,再选择“补领、换领居住证”办理即可。
问
在直系亲属租住的房屋内居住,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时,需上传其他的证明材料吗?
答:申请人居住在直系亲属租住的房屋时,应将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一并上传。
问
哪些材料属于居住地址证明?
答:按照省公安厅居住证业务相关规定,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问
户籍地址变更后,在“粤省事”上办理居住证签注(延期)时,身份校验不通过,应该怎么办?
答:申请人应先在“粤省事”上选择“申报居住登记”,重新对居住地址进行申报,待居住登记成功后,再选择“申领居住证”重新办理居住证。
问
新来中山,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申请人初到我市工作或生活,应及时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满半年(183天)后,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在“粤省事”上或者到居住地办事窗口办理签注(延期)。
问
跨地市办理居住登记,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群众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过程中,若系统显示申报人已在其他地市存在居住登记尚未注销情形的,系统会自动注销在其他地市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如有)。
点击【阅读原文】可获取以下办事指南:
附件1:申报居住登记办事指南
附件2:申报变更更正居住登记项目办事指南
附件3:申领(新办)居住证办事指南
附件4:补领(遗失)、换领(损坏)居住证办事指南
附件5:签注(延期)居住证办事指南
附件6: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和居住证信息办事指南
如果你来到中山、喜欢中山
计划在这居住、工作和生活的话
记得要办理居住证哦!
坦洲发布编辑部编辑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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