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摇篮到终老”民法典“罩着”你一生
关乎着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快来跟随石岐君的脚步
一起去看看民法典对小明的影响吧~
要点一: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
那一年,小明未出生,小明的爷爷就去世了,让人难过。庆幸的是,小明爷爷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大半遗赠给小明。
民法典草案总则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注定要成为富三代!
要点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时间飞逝,转眼小明10岁了,但依旧“懵懂”。一天小明妈妈突然发现自己微信钱包和银行卡中有10万元“不翼而飞”,连环追问下,原来是小明在玩游戏和看直播的时候,偷拿了手机,在一个直播平台上给主播打赏花掉了。小明妈妈看着钱袋空空,“泪如雨下”。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幸,千辛万苦小明妈妈最终追回钱财,但父母仍和小明一起进行了“三方会谈”,语重心长告诉小明赚钱不易,用之珍惜。
要点三: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随后,小明努力学习,但游戏依旧没“落下”,不知不觉中已在游戏世界花费了不少钱,游戏中累计大量金币,成“百万富翁”了,担心被盗号,也不知如何保管这笔“财产”?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要点四:倡导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小明“茁壮成长”,成为当代“新青年”。有一天,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位大爷突发心脏病倒地,来不及顾虑什么,箭步上前。可在急救的时候,小明却不慎压断了大爷的一根肋骨,这下大爷的儿子女儿不干了,要求小明必须赔偿!
小明的心灵受到“万点暴击”,小明很委屈:自己明明是好心,最后却摊上了这样的麻烦事儿……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要点五:一般诉讼时效增至3年
事业有成的小明,认真上进,也有了自己的“小金库”。有次朋友找小明借钱,小明豪爽地借了5万元给朋友,并订立借据两年后归还。看在朋友关系上小明无催促对方还款,但过了还款期两年仍未收到还款,后来还联系不上,小明只好无奈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其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要点六: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小明还热心公益,有颗热心肠。有次碰到位高中生,听到了她的故事:小嘉9岁那年,跟着父亲来外地打工。一天出去买零食被骗走了,结果被强暴了,当时年龄小,不懂事,不敢声张。现在小嘉18岁想起诉索赔,诉讼时效过了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小明马上带上小嘉以及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甚至许多未成年人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等到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却往往已超过诉讼时效。为此,《民法典》的规定有利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其成年后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中山石岐发布编辑部
编辑:吴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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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岐区普法办、山东高法、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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