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你的工会申请了吗?

珠海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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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民营〔2020〕38号)文件要求,为保证相关政策精准、及时有效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

全额返还及25人以下小微企业支持政策

01

小微企业的认定

小微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作为认定依据。如在小微企业名录内未查到信息且对企业划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6月底前向工信部门提交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③上年度12月份社保缴费人数汇总表(显示缴费人数、市社保局打印)、④《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上述四份文件均为复印件且加盖公章,由工信部门进行确认,确认后按照新增程序办理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程序。小微企业认定程序详询电话如下:

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0756-3629270

高新区总工会:0756-3629655

02

实施时间

返还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所指时间为工会经费所属期)。

03

办理方式及流程

全额返还操作流程按照“先征收后返还”原则,由缴费单位先缴纳后返还。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初次办理

方便企业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采取免填单、免申请,自动划拨方式办理。初次认定由市总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在省总工会提供的名单基础上,对我市已纳入小微企业名录且已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名录内进行排查核实后,于2020年6月15日前上报省总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从所属期2020年4月起通过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经费系统)办理全额回拨。2020年1月至3月所缴工会经费差额部分由市总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建立差额台账,汇总上报省总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于2020年8-9月办理补发。

2

新增

符合认定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20年7月起,每月20日前通过经费系统中的小微企业认证界面提出小微企业认定申请。企业辖区总工会(工委会)在次月5个工作日前在经费系统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总工会(工委会)于5个工作日汇总填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汇总表(附件4)上报市总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从提交申请的次月开始由经费系统全额返拨。

对依法建立工会并依法自愿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的25人以下小微企业,处理方式同上。全额回拨有效期为连续12个月。

3

核减

小微企业发展成为中大型企业后应及时经费系统中的小微企业认证界面提出小微企业核减申请。区总工会(工委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核减意见,报市总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核减后的企业所缴工会经费按照正常分配比例实施。

4

注意事项

1)25人以下小微企业仍旧按照《关于优化经费配置 完善收缴机制的通知》(粤工总〔2019〕30号)及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小微企业、25人以下小微企业认定的基层工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认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以最近一次认定结果为准。

2)经与市国资委工委会确认,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及下属公司中纳入小微企业名录的,不作为小微企业进行认定参与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04

所需材料

1

新增

小微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年度收入支出表、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工会公章),并填写《珠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附件2)。

2

核减

小微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本年度收入支出表、企业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工会公章),并填写《珠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核减申请表》(附件3)。

05

工作要求

各企业工会应诚信申报。积极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稳妥做好疫情善后工作,巩固和拓展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附件

1、珠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

2、珠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核减申请表

3、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汇总表

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各行业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提取码:fzv4)

来源:珠海高新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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