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深圳特区报

点击查看2020年影响深圳人的这些措施

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立法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者的意见建议。

应急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的一个重要立法项目,旨在通过特区立法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完善深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在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按照计划,该条例草案拟在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社康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如何携手港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如何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与配置体系?疫情防控中应该怎么应急征用?座谈会上,围绕这一系列问题,大家展开热烈讨论。

骆文智指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开展应急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深圳公共卫生法规体系,全面提升深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立足创新变通,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李舒瑜

编辑 胡佩瑶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