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及3C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许多要求;依据新国标和3C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快速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的要求。
一、外观
电动自行车必须有以下部件:
1.前灯、后灯;
2.后反射器、侧反射器、脚蹬反射器;
3.整车编码(车架码);
4.铭牌及CCC标识;
5.脚蹬(骑行功能);
6.产品合格证;
7.说明书。
除了满足以上,还要核对实际车辆的参数与合格证及说明书上的参数是否一致;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应能读取合格证的相关信息;电动自行车必须配备原厂电池及充电器;查看充电器标识,核对充电器类型、输出电压/电流等信息与电池是否匹配。
二、重要参数
1.最高车速:≤25km/h;
2.整车质量:≤55kg;
3.蓄电池标称电压:≤48V;
4.电机额定功率:≤400W;
5.车速提示音(车速超过15km/h时)。
三、重要尺寸
1.整车高度:≤1100mm;
2.车体宽度:≤450mm;
3.前后轮中心距:≤1250mm;
4.鞍座高度:≥635mm;
5.鞍座长度:≤350mm。
发现不符合的处理
如发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外观、尺寸或参数不符合,可向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45。
责任编辑:刘宾山
执行编辑:吴韵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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