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大深圳统筹合作示范区”?专家建议深莞惠河汕这样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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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点名”广州、深圳两大都市圈。广东省也提出制定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并透露广深两大都市圈的范围详见《4万亿级“双圈”!大广州大深圳来了》,引起各界关注和热议。

如今,又传来相关话题讨论。

6月12日,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在08版刊登了《“三区”叠加 扩权赋能 探索建设大深圳统筹合作示范区》(署名:黄琦 张浩 黄宜秋)。其中提出,鉴于深莞惠及河源、汕尾五市良好的合作渊源,建议探索建设“大深圳统筹合作示范区”。这篇5000多字的理论研究文章,是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2020MYB036)“‘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该文章建议,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前提下,由深圳主导,对深圳、东莞、惠州惠阳、深汕合作区、深河合作区五地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供给侧要素进行结构性调整。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文件中明确提出“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对于如何强化联动,很多专家学者提出自己的看法。南方日报、南方+记者留意到,上述文章关于“大深圳统筹合作示范区”的建议,与写入广东省文件的“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有不少相似之处。

虽然这类建议还是理论层面上的构想,但在规划建设深圳都市圈的背景下,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的合作有更大的想象空间。

6月10日,惠州市发改局在《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年)》(公示稿)中10次“点名”都市圈、15次提及“深莞惠”。其中提出,全面融入深圳都市圈建设,共建产业合作示范区,积极探索在深莞惠跨界地区开展产业合作和同城化试点,探索建设协同发展试验区,推动三地产业深化合作,探索建立健全联合招商、合作开发、利税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

产业联系密切

深莞惠河汕对接合作潜力大

拨开历史的风尘,1979年之前,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都曾同属惠阳地区。深莞惠经济圈建设10多年来,在交通、产业等方面逐步对接。详见《解码“大深圳”:4万亿级的牵手,深莞惠半小时高铁来了》

上述文章结合历史与现实分析称,深圳在地理位置和历史渊源上与东莞、惠州、汕尾、河源四市有着密切的关系。深莞惠经济圈在交通运输、机制共建、产业合作、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等领域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当前不少深圳的企业都将制造环节外迁,东莞、惠州、河源、汕尾等地已承接深圳制造业项目3000多个。

前不久,深圳市发改委透露,将加快推进深圳都市圈规划编制,协调莞惠河汕四市共同参与。惠州市发改局也证实,去年底深圳曾到惠州开展深圳都市圈规划的调研。详见《“大深圳”来了!惠州东莞“入圈”》

“深圳虽然经过三次扩容,但发展空间和资源瓶颈的限制仍然是显而易见的。”文章称,深圳经济特区、湾区中心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三重属性,对深圳提升统筹聚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深圳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探索出新路径,打造出一个城市范例,成为全球标杆城市,深圳向外拓展、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成为必然选择。”

厦深高铁拉近了深圳、惠州、汕尾等地的距离。南方日报记者梁维春 摄

厦深高铁拉近了深圳、惠州、汕尾等地的距离。南方日报记者梁维春 摄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马向明日前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都市圈以深圳命名,更加强调中心城市的引领地位,深圳被赋予牵头推进都市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同城化的重任,需要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广东省社科院经济学研究员丁力也认为,都市圈仅仅变为以中心城市命名还不够,还应更多鼓励体制机制创新。例如,既然惠州属于“大深圳”,有没有可能享受深圳的一些特殊政策?类似方面可以进行探索。

统筹5地

建议参照“深汕模式”建大深圳合作示范区

在“双区驱动”背景下,深圳都市圈的规划备受关注。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此前表示,深莞惠通过共建试验区进行合作探索,有益于促进产业融合,但关键是要打破行政藩篱。

上述文章则称,“鉴于深莞惠及河源、汕尾五市良好的合作渊源,探索建设大深圳统筹合作示范区成为最优选项。”

文章建议称,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资源统筹为切入点,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前提下,由深圳主导,通过赋予深圳经济、社会、民生事务等省级管理权限,对深圳、东莞、惠州惠阳、深汕合作区、深河合作区五地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供给侧要素进行结构性调整,在顶层设计上规划建设一个跨行政区域的资源统筹、功能协调、产业互补、成果共享的区域统筹合作新模式,加快先行示范区的制度红利外溢,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扩权不扩容、强统筹紧合作”的实践模式。

建设中的赣深高铁将串起深圳、东莞、惠州、河源等地。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建设中的赣深高铁将串起深圳、东莞、惠州、河源等地。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具体如何建设?上述文章建议,参照深汕特别合作区模式,在行政体系方面,全面对标深圳组织人事的管理制度、科层制度、薪酬制度,加大统筹合作示范区内的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地区生产总值、税收存量归当地所有,增量部分由五地政府在协商基础上按比例分成。

在扩权赋能方面,文章建议,赋予深圳经济、社会、民生事务等方面的省级管理权限。在不改变原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由深圳主导规划、国土、交通、建设、环保、科技、金融和社会事务等,由过去“各自为政”向“共谋共建”转变,构建“集团发展区域”。

实际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在《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就曾提出,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

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设深圳都市圈,深莞惠等地可探索共建产业平台,并创新和完善税收分成、利益共享等机制,实现共建共享。

未来,在深圳都市圈甚至广东范围内,“深汕模式”能否得到推广,值得探讨和期待。 

背景延伸

“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写入广东省文件

长期以来,深莞惠等地的合作备受关注。去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建设。目前,试验区还未公开具体选址等信息。

2018年4月,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十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共同规划建设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事项。提议参照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做法,推动在东莞、惠州邻近深圳地区划出一定区域,规划建设跨行政边界的功能协调、产业互补、成果共享的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该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税收存量归当地所有,增量部分由三地政府在协商基础上按比例分成。

2018年12月,深圳市发布中标公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开展《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规划研究》,希望明确试验区的目标定位、发展路径、空间结构和重大基础设施安排等。

目前,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建设还未透露实质性进展,但在“双区”建设和深圳都市圈规划背景下,深莞惠合作前景被看好。

今年1月,深圳市发改委在《关于深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做好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强化空间规划衔接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深莞惠协同一体化发展。

【记者】周欢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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