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丁力:惠州属“大深圳”,可否享受深圳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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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社科院经济学研究员丁力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深莞惠经济圈到深圳都市圈,更加强调作为经济特区和先行示范区的深圳的引领作用。然而,单单名称的变化,并不能实现中心城市的引领,而是需要在政策和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例如,既然惠州属于“大深圳”,有没有可能享受深圳的一些特殊政策?类似方面可以进行探索。

在丁力看来,惠州与深圳虽然地理距离很近,但心理距离还比较远。在深莞惠三市中,深莞合作对接更紧密一些,相应地东莞也得到更多好处,比如华为终端从深圳搬到东莞。惠州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抓住“双区驱动”机遇,主动加强与深圳等大湾区城市的对接。例如,惠州拥有广阔的土地空间,而这正是深圳所稀缺的,应当考虑如何更好地形成优势互补。除了对接深圳,惠州还可以加快对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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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深圳是经济特区、先行示范区,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惠州的改革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前列,但总体上来看,只有部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很多领域还跟不上,需要学习借鉴深圳经验,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上,需要加快改革创新,既要在招商引资时做好项目服务,也要在项目落地后提供优质服务。

丁力认为,在国际上,纽约都市圈、东京都市圈更多的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自发形成的。广东建设都市圈,除了政府规划引导,需要更多地发挥市场的力量和作用。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强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因此,在区域合作过程中,政府不能“拉郎配”,而是要交给市场。

他表示,在区域合作过程中,政府不应是唯一主体,企业可以发挥更大的主体作用。新一轮区域合作的主导者要从地方政府转变为企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丁力建议,在都市圈建设过程中,需要加强省级层面的统筹。都市圈内部规划的对接、交通的对接,比如“断头路”问题,除了各市联动,也要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

【记者】周欢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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