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福田区小升初公办学校系统发布学位申请初审结果。然而在福田区泰安轩、泰康轩、财富广场等多个小区,为孩子申请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初中部)初一学位的家长们收到了“初审不通过”的通知,原因是不符合“第一类要求住宅用途商品房”要求。
以往年经验,这些小区均符合积分入学政策中的第一类住宅标准。有家长掷500万购入50平方米住房,只求优质学位;在二手房交易平台,涉事小区主打“深高”学位为卖点,均价在10万上下。如今这些小区却被告知不再按一类标准进行认定。家长认为,这将对家庭、孩子造成巨大影响。
最新消息显示,泰安轩、泰康轩与竹园小区属于住宅性质,入学仍然按一类招生标准;泰然公寓、财富广场、杭钢大厦、有色大厦和安华小区因为土地性质属于非居住用地,按特殊性质房产申报,也就是基础分降为三类。
作为深圳四大名校之一,深高这一事件凸显了名校学区学位紧张的困局。
往年“一类”住宅学位房,今年申请学位遭驳回
5月26日至28日是福田区小升初网上报名的初审时间。直到29日凌晨,8个小区业主们都没有收到自己孩子初审通过的信息,网页显示状态始终是“待初审”。
不断刷新网页的他们,等到29日上午过9点,才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初审不通过。原因是“第一类要求住宅用途商品房,请出示住宅用途商品房相关证明”。
有家长反映,在填报信息时,系统默认显示涉事小区为“一类”住宅,但到了29日公布初审结果却出现未能通过的提示。
受此影响的小区不在少数,包括泰安轩、泰康轩、泰然公寓、财富广场、杭钢大厦、有色大厦、竹园小区和安华小区等八个小区申请深圳高级中学初中部的家长都收到了被拒的通知。
“我们小区是红本限购限售限贷的商品房,招生范围在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初中部),积分入学积分类型为第一类住宅,往年皆按照第一类录取,但今年却突然告知房产不符合入学规定”,家住财富广场的张女士告诉笔者,当时自己以单价12万的价格购入财富广场的50平米住宅,如今还有银行贷款300多万。
“这几个小区都是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的学位房,财富广场有20户申请学位被拒的家长,一旦失去了这个学位,很多为了孩子上学而贷款买房的家庭都会受到沉重打击。”张女士告诉笔者。
多小区被划出“一类型” 家长质疑拒之无据
张女士告诉笔者,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涉事小区的房产证上,用途一栏填写内容五花八门,有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土地用途也有居住用地、工业配套住宅等等。在泰安轩、泰康轩业主提供的房产证明上,土地用途一栏写的是“住宅”,用途却写着“单身公寓”而不是“商品房”,而竹园小区土地用途一栏为“单身宿舍”。
据悉,福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积分入学,按志愿、积分排序进行录取,积分则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
其中,第一类型基础分为80分,即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若住宅性质为自建房、集资房、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类型住房,则根据儿童是否入户该房产分为第三、第四类型,相应的基础分下调为70和65分。
他们猜测,今年家长在申请初中学位时,学校正是以“单身公寓和单身宿舍”为由,将涉事小区从“住宅用途商品房”归入“特殊房产”,被归类为福田区积分入学的第三类型。
涉事小区家长表示,自己所购买的房产均限购限贷,过户时契税单上注明房屋用途是“住宅”,办理契税也是按住宅类型缴交的税费。
同时,他们认为,单身公寓和宿舍是住宅的品类之一,商务公寓是商服土地的品类之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有泰安轩的业主提供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房屋性质明确为商品房。
笔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因房产证“用途”不清而导致相关争议的情况时有发生。罗湖区教育局曾就该问题在网上公开回复表示,产权证明“用途”为“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的,可提供深圳市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如查询结果显示房屋用途为住宅,申请学位时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因此,家长们认为,2020年积分入学标准没有变化、房屋性质没有变化,他们的住宅应当按照“住宅用途商品房”来认定,孩子也应当符合深高南“一类型”学位申请条件。
深高学位紧张 教育局曾推出自愿直升其他学校政策
笔者采访的家长推测,今年申请初一学位未通过的原因,可能是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初中部)学位持续紧张,学校自行改变涉事小区住宅“一类型”标准认定,以此限制生源数量。
“近年来,在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初中部)生源数量持续走高之时,仍有小区源源不断被划入该学区,逐渐延伸至北环大道,覆盖安托山片区新项目。截至目前,深高南学区内已有54个小区”,有家长提出质疑, 距离更远的小区源源不断加入,却将学校周围的小区排除在外,无疑加剧了学位供给矛盾,也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相悖。
6月1日,深圳高级中学负责人在公开回应媒体时表示,是根据其他小区业主提议作出的调整。该负责人表示,“花1000万的正式住宅商品房业主早早向学校提出,说教育局有规定,优先招收住宅商品房,那些单身公寓二三十平的不属于住宅商品房......”
作为深圳四大名校之一,近年来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初中部)学位持续紧张,入学积分门槛不断走高。资料显示,近年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初中部)入学积分稳步上涨,2017-2019年分别为83分、85.4分、98.7分,需提前多年购房方可达入学积分门槛,否则将会被分流至其他学校。
在缓解该校学位紧张方面,福田区教育局曾推行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政策,试图剥离一部分学位紧张片区的生源。比如2019年福田区教育局发布公告,属于深圳高级中学招生地段的家长可以申请报读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中部,也可以自主选择直升福田区教科院附中。选择直升的家长,只需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无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再进行申报;选择不直升的家长,则由其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地段学校申报。
律师:本次事件或不存在明确诉由
最新消息显示,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核查相关房产土地用途及房屋用途情况,泰安轩、泰康轩与竹园小区属于住宅性质,入学仍然按一类招生标准;泰然公寓、财富广场、杭钢大厦、有色大厦和安华小区因为土地性质属于非居住用地,按特殊性质房产申报,也就是基础分降为三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泰然公寓业主要求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出具小区房产性质、用途的说明函时,却又传出“国土局进小偷了,资料被盗”的传闻。
6月5日,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发布通报,为两名某广场业主擅入福田管理局八楼办公室。经初步核查,未有任何资料丢失。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认为,在本次事件中,对房屋性质是否为住宅的判断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而并非教育部门作出;在同一类别例如住宅中,应保持积分标准一致,不因房屋面积、房屋用途问题等具体差异再做区分。他表示,教育部门的行政行为要有明确法理依据,例如商务公寓不配套学位具有上位法支撑,在此次事件中对房产积分类型进行调整也需要有充分法理依据。
不过,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认为,假设涉事小区房产因教育局入学积分规则从第一类调整至第三类,导致学生被分流至其他学校从而被涉事小区业主认定为侵权,这一事件如若诉讼或无法作为明确的侵权诉由。
他表示,在法律意义上,教育局对入学积分政策进行调整是行政机关行政职能的体现,是一种抽象规范性行为,教育局制定和调整积分规则体现了教育局的行政权,并不涉及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侵犯。
【撰文】邓子良 陈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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