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表情包将面临侵权,如何使用才合法?

广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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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时

你是否跟政法小姐姐一样

都喜欢用表情包

来表达心境

比如“大黄脸”等微信表情包

比如洪荒少女等真人表情包

但是你知道吗?

这些表情包可不能随便用

用错了地方

可能会让你身陷侵权纠纷之中

“吹牛”APP使用腾讯“大黄脸”表情

被判侵权,赔偿31万元

我们熟知的“大黄脸”系列表情,其实是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创作完成的“微信表情系列1.0”中的部分表情。腾讯科技创作后,将该系列表情授权给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运营的微信软件中专有使用。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吹牛”APP,主要用于社交聊天及购买游戏装备。2018年10月,腾讯科技、腾讯计算机两原告发现“吹牛”APP使用了“捂脸”、“奸笑”、“嘿哈”等6个聊天表情,与原告在先使用的微信表情中对应的表情图标相同。因此,两原告主张该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5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微信表情在圆形黄色面部造型基础上,通过眼部、嘴部、手势等神态变化来反映人物的不同情绪,生动形象、富有趣味,具审美意义,表情图标体现了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可构成美术作品。

同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故该公司侵害了两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余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提起上诉。

该案是社交软件中表情图标被侵权的典型案例,微信表情的权利人及经营者愿意将其用于社交软件中供用户免费使用,增加了用户使用的趣味性,但免费提供使用并不意味着他人也能未经许可将这些表情图标用于自己的社交软件中进行牟利。

艺龙网使用“葛优躺”图片

引发肖像权纠纷

你使用过“葛优躺”吗?

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儿

演员葛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躺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成为2016年网络热传的形象。

2016年7月,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万元。

判决后,艺龙网公司不服,进行上诉。

2018年2月23日,二审法院官方微博称, “二审维持原判。”


可见表情包的使用

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我们平时聊天使用上述表情包会涉及侵权吗?

在哪些宣传中使用会涉及侵权?

具体而言

分以下几种情况

01 / 擅用真人表情包可能侵犯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该条法律明确了侵犯肖像权的两个要素,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如果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用于营利,又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比如商家擅自将表情包用于商品的宣传,无疑构成侵犯肖像权。

目前在许多文章中也能看到配有真人表情包,以增加内容的吸引力。如果公众号通过文章的广告或开通流量主等方式赚取收益,亦属于营利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如果是在聊天或者朋友圈中自行制作、使用真人表情包,因缺少营利目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02 / 截图表情包可能侵犯著作权

表情包中有一类是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视频片段或截图,通常以明星为主体,“葛优躺”便是其中的代表。

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制作者和表演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允许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

因此,擅自使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片段和截图制作表情包,将同时构成对制作方和演员著作权的侵犯。

但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所以一般认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和使用这类表情包,不属于侵犯著作权。

03 / 恶搞表情包可能侵犯名誉权

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就可以随意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呢?答案是否定的。大部分表情包目的是娱乐,自然少不了恶搞的元素,但这种娱乐应限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中的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因此,如果制作表情包时使用的文字与配图带有辱骂、贬低真人人格等字眼,或者过分夸张扭曲真人形象,对其恶意丑化,则属于侵犯名誉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

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

制作和使用上述表情包

在保证合法合理使用的情况下

不属于侵权

而一旦以营利为目的

则需要征求肖像权人、著作权人的同意

否则将构成侵权

表情包虽好

使用的时候也要分场合哟

END.

来源· 深圳政法综合自人民日报、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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