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社保费上省ETS系统啦!

广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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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两种社保费扣费三方协议签约方式:

增 电子税务局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增 微信公众号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一、电子税务局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功能,适用已开通实名认证企业

01、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网上全流程)

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是缴费人同税务机关、银行三方签署的划缴税款协议。在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方式下,缴费人、税务机关、商业银行通过电子信息确认协议的有效性,缴费人无需上门就可完成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的签订。

企业开户银行为工行、农行 、中行、建行、交行、农信、邮储、广发、招行、中信、广州银行、华夏、华兴、 顺德农商、东莞农商、东莞银行、佛山农商、南海农商银行,可以实现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网上全流程)。

操作入口: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点击【办理】按钮,即可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界面。

02、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上门一次)

对于商业银行未完成相关系统改造的,缴费人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仍然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其他环节可在网上办理。此种模式下,缴费人无须到税务机关,只须“跑一次”银行,即可实现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签订。

目前存在两种途径

1、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一份协议,将协议打印出来送开户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手工录入协议信息后,纳税人再回电局录入并进行验证;

2、缴费人先去了银行签订协议,再回到电局进行录入该协议,再进行验证,完成协议签订。

二、微信公众号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适用已实名认证的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从5月1日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委托代扣社保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个人业务”,点击“社保业务”功能按钮,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业务页面,业务将显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基本信息及可办理的相关业务等功能。

第二步、点击“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按钮,进入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页面,点击“新增协议(社保费)”按钮;

第三步、进入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页面,点击“确认”按钮,进入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下一页面;

第四步、点击“新增协议”按钮,进入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页面,在文本框中输入或选择相关内容;

第五步、点击“《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可查看协议内容,选择阅读并确认,点击“提交”按钮;

第六步、进入签约结果界面,提示协议网上签订成功;

第七步、点击“返回”按钮,进入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页面,可查看已签订协议。

第八步、点击“终止协议”按钮,跳出是否终止协议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协议终止成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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