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塘厦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通知发布!

东莞慧教育
2020-05-27 11:49
+ 订阅

东莞各镇街2020年秋季公办学校

招生方案陆续发布

今天教育君给大家带来

茶山镇塘厦的招生方案

家长朋友请对号入座啦

茶山镇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一)公办学校

1.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非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

(二)民办学校

1.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

2.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原住户籍学生学位安排:

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起始年级(一年级与七年级),按学区划分到各公办学校就读。详情见下表:

▲非起始年级插班安排,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茶溪社区户籍学生学位安排:

6月5日前新入户茶溪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到茶山镇综合服务中心1号大厅“综合业务”窗口登记后填报志愿,我镇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部分将通过购买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镇内民办学校,个别年级需要全部购买民办学校学位。

为便于学位的规划与统筹,新入户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超过登记时间将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2.非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符合市、镇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群体。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可以接受入学申请的优待政策学生类别及相应申请条件和录取办法统筹安排,如公办学位不足,通过购买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入学。

(2)积分制入学群体。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具体操作请关注“茶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招生入学“茶山镇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南三”(积分制入学篇)。

(二)民办学校

1.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2.直升安排:

九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购买学位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教育集团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办学实际,确定直升名单。

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非东莞户籍学生可以选择积分制入学)。

3.对外招生安排:

当直升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剩余学位对外招生报名。

(1)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则应全部予以录取。

(2)若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电脑派位工作由我镇按照市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4.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7月10日前我镇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以及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

▲7月11日我镇按市统一安排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录取数据将导入招生平台以便家长查询。

5.预录取确认

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

(1)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

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或忘记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直接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2)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参加民办学校的补录。

(三)公布公办学位和购买民办学位分配结果

7月17日前,我镇公布本镇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等)。

(四)注册缴费

▲7月17日-19日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

▲7月20日17:30前,各学校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具体注册缴费时间及要求以该学校注册通知为准。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

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五)民办学校一轮补录

▲注册缴费后,若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则可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

▲7月22日民办学校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

▲7月23日9:00-24日17:30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则全部予以录取;若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则依次优先考虑招收我镇户籍申请人、获得我镇积分入学学位补贴申请人、在我镇生活居住的申请人。

▲7月27日12:00前民办学校公布补录结果,注册缴费合注册确认时间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

(六)民办学校二轮补录

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8月24日前民办学校接收后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七)建立学籍

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四、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得相关帮助与指引。

茶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操作请关注“茶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招生入学之“茶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南二”(报名指引篇)。

2.延缓入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地教育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残障等特殊儿童就读请到东莞启智学校咨询。学校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6号,咨询电话:22481020   22329020。

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备注:如需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塘厦镇

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塘厦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及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统称为户籍适龄儿童)。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塘厦户籍学生报名方式

按照《关于做好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2020〕2号),全市的统一要求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镇户籍学生和非本镇户籍学生(积分制入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户籍学生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二)积分制入学报名方式

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其家长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及上传材料。具体操作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执行。

(三)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方式

1.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另行发文);

2.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符合省、市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其他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办理

②提交时间:2020年5月21-22日

③提交地址:塘厦镇教育局(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一楼105B,咨询电话:82035116)

四、安排原则和志愿填报规定

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先公办、后民办”的总原则统筹安排。采取全额购买民办学位弥补公办学位的不足,凡是经镇教育局审核批准,安排到民办学校的户籍类学生,学费由镇财政承担,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由家长承担。我镇只有一所公办初中,招生不分学区,将5所民办学校初中部纳入户籍类学生招生的接收学校。6所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将5所民办学校小学部和7所民办完全小学纳入户籍类学生招生的接收学校。报名截止后入户且未在民办学校报名的学生和漏报的户籍学生,在民办学校补招期间,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民办学校。

1.初中安排原则:将初中的全部报名学生按入户时间先后,再按志愿安排入读学校;学生必须填满四个不重复的志愿,金桂园学校和水霖实验学校不同时报。

2.小学安排原则:每个学生必须填报四个不同志愿,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只能选一个;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和林村小学的学生,须是学区内户籍或父母在学区内有居住用途的不动产(以居住不动产证为准,下同)作为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当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下列顺序安排:

(1)学校所在社区(原村委)的户籍学生和在学区内有不动产的塘厦社区学生;

(2)父母在学区内有居住用途的不动产的户籍学生;

(3)优待政策群体及其他学生(“其他学生”是指无居住用途不动产的塘厦户籍学生)。当上述三类学生逐项累计人数超过总学位数时,该类学生及之后的学生根据入户塘厦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剩余学生由镇教育局依据入户时间和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直至满员。当一所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时,全员录取,剩余学位用于接收超员学校的调配或用于安排积分制入学或企业人才子女。

五、资料审核及注册

报名结束后,镇教育局将在镇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等对申请人及家长的信息进行审核和安排名单,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安排,各公办学校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发至各学校通知申请人报到注册。

1.申请人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预录取结果,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

六、注意事项

1.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等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

2.关注时间节点。今年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招生,时间节点尤为关键重要,避免因错过时间节点而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3.志愿选择。一是由于今年全市招生政策的大改革,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与“公民办学校纳入同一管理”。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阅读市、镇的相关招生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镇外学校,避免错过我镇招生安排,最后被统筹安排到离居住地较远的学校或民办学校;二是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和第一小学不能同时填报,当这三所学校安排满员时,将会分流到其他尚有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或者民办学校;三是目前我镇公办学校不提供校车等选择性服务项目,家长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镇内民办学校购买学位。

4.入户时间。是指入户塘厦的时间,即“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中的时间,不是户口簿上的“登记日期”;

5.居住证明。无房产的集体户籍学生必须上传“居住证明”(用于参考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上传方法:在报名平台“监护人信息”栏中的“是否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无房产而选“否”的,必须在“志愿类别”栏中的“补充材料(上传证件)”位置需上传以下材料之一。

A.社保局打印盖章的家长的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B.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以及现居住楼盘管理处开具的租住证明;

C.社区购地自建住房但无房地产权证的,由现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和购地收据;

D.入户前的居住证复印件。

七、其他问题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塘厦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局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局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时,将安排到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

2.延迟入学问题。因疾病原因今年要延迟入学的塘厦镇户籍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体检表,报镇教育局审核同意;去年已延迟入学,今年要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需带齐学生户口本、父母房产和去年延迟入学审批表等资料到镇教育局报名。

3.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市教育局的通知执行。

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小学各年级插班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入读小学一年级并插入相符的年级,初中插班生必须有相应年级的学籍并插入相符的年级。

二、招生类别

我镇民办学校主要招收非塘厦户籍生源和政府购买学位的各类生源;非东莞户籍生源报读民办学校需具备居住证或已做居住证登记,由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府购买学位的各类生源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所有报读我镇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学与公办学校招生一样,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可参加积分制入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四、招生计划

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数包括政府购买学位数、本校或本集团直升(幼升小、小升初)学位数和对外招生学位数。

五、招生办法

1.总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的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筒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直升入学。民办学校或民办教育集团(法人或举办者是同一人,下同)须先对本校或本集团内自愿报读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意愿收集和统计;如自愿直升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本校(或本教育集团)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直升的人数多于本校(或本集团)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自愿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学校登记,统计名单交镇教育局,由镇教育局核对学生学籍及有关信息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据录入招生平台;该部分学生(自愿直升学生)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网上报名开始后,招生平台不再录入直升学生名单。

3.对外招生。民办学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团直升入学学生、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公开招生。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应全部予以录取;当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六、资料审核及注册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市、镇教育部门和学校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正确,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招生平台上会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后续学位分配和录取。

七、录取确认

申请人家长可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时间登录招生平台,查看预录取结果;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4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选择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请人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八、注册缴费

(1)预录注册: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末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3)收费要求:民办学校须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确定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在招生平台上确认本校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报名开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会公示,并在招生筒章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通知的注册缴费时间前向学生收费。

九、民办补录

招生结束前,民办学校招生人数不足的学校,可以进行一、二轮补录,补录程序按全市的统一安排执行。

十、注意事项

1.信息填报。申请人(即学生)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和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时,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

2.关注时间节点。今年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招生,时间节点尤为关键重要,避免因错过时间节点,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3.参与积分制入学。建议入读民办学校各年级的学生,如果符合《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可以积极参与积分制入学,争取享受积分制补贴,起始年级还有全额购买学位名额,具体人数依时公布。

十一、其他问题

1.招收插班生。民办学校必须根据流失学生的人数和学校允许的办学规模招收插班生,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允许招收插班生,家长可自行选择有学位的学校;

2.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市教育局的通知执行。

附件4:塘厦镇学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5:塘厦镇小学学区划分描述

1.中心小学:四村社区、旧头村、学区内的塘厦社区居民及学区内的住宅小区。宏业北七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环市西路以西→塘龙路以北的居住小区。主要包括银湖山庄、金域半山、三正半山豪苑、湖畔山庄、御湖半山、锦绣花园、富康豪庭、隆福花园、聚龙阁、兴怡居、迎宾豪苑、万科金色城市等住宅小区。

2.实验小学:诸佛岭社区、振兴围社区、学区内的塘厦社区、以及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广深铁路以西→新洲西街(吹风凹)以南→宏业北七路至可居的延伸线以东→环市北路以南→环市西路以东至加油站→塘厦大道以西至火车站,包括金地博登湖、可居、尚居、亦居、湖柏山庄、宏业花园、三阳三正购物城、龙景花园、恩泽居。

3.第一小学:莲湖社区、石潭埔社区、横塘社区和水电三局及区域内的住宅小区。

4.林村小学:林村社区及区内的住宅小区。

5.第二小学、塘厦户籍学生不限居住地;

6.第三小学:塘厦户籍学生不限居住地;

7.水霖实验学校:学校周边户籍学生,接受中心小学、实验小学、林村小学等超员调配;

8.金桂园学校:学校周边户籍学生,接受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等超员调配;

9.水霖学校:学校周边户籍学生,接收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三小学等超员调配;

10.华正学校:学校周边户籍学生,接收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等超员调配;

11.华辉学校:学校周边户籍学生,接收第一小学、实验小学、林村小学等超员调配;

12.恒星小学、兴华小学、科翔小学、启源小学、东星小学、大江源小学、扬帆小学:不限户籍生人数和居住地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