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来了!在15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试点

南方+ 记者

日前,《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印发,部署在15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2020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何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

比“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

《通知》指出,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是引导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旨在通过充分发挥评价指标“指挥棒”作用和评价结果“体检表”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高效领域和优质企业聚集,推动各方加快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增强竞争力,更好监测评估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2019年初,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试点”。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包含了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但范围更广、内容更为丰富。”对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话你知”微访谈栏目中表示,简单来说,就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用一套全新视角下的指标体系去评价每个制造业企业、各个区域,得到一组量化分数,然后主要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排序,把企业或区域分为不同类别,对不同类别对象实施一些功能性政策,促进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和高效区域聚集。

在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力推动广州市黄埔区、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市塘厦镇等 6 个地区(园区)率先探索,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发展质量试评价,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相关工作力度,不断凝聚共识、积累经验,为扩大试点打下良好基础。

如何推进该项评价工作?

对规上制造业企业,采用“6+1+X”指标体系

《通知》指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评价后施策、先扶优后汰劣、先企业后区域”的原则稳步推进。2020年主要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企业发展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并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集聚地)为对象,开展区域高质量发展试评价。

那么,具体如何针对园区企业进行评价呢?

对此,《通知》进行了详细说明。比如,对于规上制造业企业,采用“6+1+X”指标体系。其中,“6”指“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指标。“1”指“单位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指标,适用于重点排放监测企业。“X”指各评价主体结合实际需要设置的特色指标及加分、扣分项。

对于规下制造业企业,考虑到数据可得性,用“2+X”指标体系。“2”指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X”指科技创新、质量、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指标及加减分项目。

其中,“6+1”“2”为全省通用指标;“X”由各评价主体自行增设,不要求各地区一致。

据参与2019年第一批评价试点工作的广东省产业园区协会负责人田虹介绍,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此次在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启动全面试点,将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从“拼规模、拼土地”粗放式发展转向“拼效益、拼质量”高质量发展。

同时田虹提到,在推进评价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获取有关评价数据不易,需要协调统计、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电力等多部门支持配合,实地摸查核实数据需要大量人力投入等,要真正使评价工作成为推动各地市(县、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建议各地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协调推动。

【记者】李凤祥

编辑 何雪峰
校对 曹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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