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松山湖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通知发布!

东莞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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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各镇街2020年秋季公办学校

招生方案陆续发布

今天教育君给大家带来

石排镇松山湖的招生方案

家长朋友请对号入座啦

石排镇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非起始年级(即二至六年级)必须要在6周岁(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1.起始年级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非起始年级户籍生:2020年5月25日-6月5日(早上9: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3.积分入学: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4.优待政策起始年级: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优待政策非起始年级:2020年5月25日-6月5日(早上9: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

1、起始年级实行网上报名、线下审核;

2、非起始年级实行现场报名。

电脑版: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四、公办学校

1.石排镇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义务教育法》,坚持“辖区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辖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2.优待政策适龄儿童(起始年级):

3.积分入学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五、民办学校

1.招生范围和对象:东莞市户籍和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规模规定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其中,九年一贯制以及多层次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本教育集团)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教育集团结合办学实际,确定直升范围和要求),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

六、其他说明

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申请起始年级学位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石排需申请起始年级学位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请在7月1日后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我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将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将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方式解决。8月1日之后统一在下一学年度再进行登记。

松山湖

家庭户籍学童入学申请指南

(一)入学对象

1.幼儿园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小学二至五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

4.初中一年级: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二年级: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不接受已享受公办学位的学生转学。

(二)申请对象

家庭户籍学童,即适龄学童的户籍类型为松山湖家庭户,且法定监护人在松山湖拥有房产,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三)关于学位

1.幼儿园小班

(1)公办学位。幼儿园小班共有公办学位150人,包括中心幼儿园和绿荷幼儿园。如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抽签安排学位。

(2)民办普惠学位。今年将提供460个优质普惠小班学位,包括稚荟幼儿园、阳光致上幼儿园、红珊瑚新星幼儿园、木棉花语幼儿园,不参与公办学位抽签人员(优先顺序一)、参与抽签但未能抽中公办学位人员(优先顺序二)可按序优先申请。同一个优先顺序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将以抽签方式安排学位,获得学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

(3)志愿选择。系统提供2个志愿幼儿园,志愿1包括公办学位和普惠学位,志愿2为普惠学位。志愿1选择公办学位的参加抽签,选择普惠学位的享有优先顺序一;志愿1为公办学位但未能抽中人员享有优先顺序二。

2.小学一年级

采用划片区方式,根据就近原则按片区划分,中心区楼盘(万科1号、虹溪诺雅、翔龙御湖居、长城世家、松湖花园、锦绣山河、教师村、和堂等)可选择中心小学、第一小学或第二小学;南部楼盘(盛世山湖、教师村)可选择实验小学、第二小学或北区学校;北部楼盘(保利、翠珑湾、嘉宏、金域松湖、月荷居、听湖居等)可选择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或北区学校。家长可填报片区内2个志愿,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第一志愿,学位不足时根据就近原则录取。

3.初中一年级

可申请学校有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松山湖实验中学和松山湖北区学校。采取先填报志愿再抽签派位,第一志愿优先。家长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人数超过该校学位数时抽签安排第一志愿人员;第一志愿人数不满学位数时全部安排第一志愿人员,第二志愿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再抽签安排第二志愿人员。

4.非起始年级。

根据空余学位安排,一般安排在园区公办学校。园区公办学校扩班安排如下:小学二年级在北区学校;小学三年级在北区学校、第二小学;小学四年级在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小学五年级在第一小学。初中二年级在南方外国语学校或周边镇街购买学位的公民办学校。

5.自选民办学校补贴

松山湖户籍学童若自愿放弃报读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并领取学位补贴。补贴以入读民办学校的学费按实领取,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类人员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报名时,须在“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该栏目填报时,第一志愿选择“自选民办学校补贴”。若学童已报读园区公办学校并被录取,自行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则不纳入该补贴范围。

注:1.请有多个子女申请不同年级的家长合理选择,选择去南方外国语学校公费就读的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尽量安排。

2.多子女报读或已有子女入读园区中小学校的情况,可在“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填报信息时做好备注,并在上传资料环节的其他资料栏目上传证明材料(两孩子出生证、在读证明等),以便在抽签时统筹安排,或者在学位安排后进行酌情调整。

(四)报名方式

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童须同时在市(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和园区(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的网上入学平台申请,园区平台主要用于线上审核资料,请保持两个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若出现志愿等信息有差异,以市平台填报为准。

1.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

(1)适用对象: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童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

1.适用对象:所有园区入学对象

2.报名网址:http://120.197.145.46/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6月5日17:00

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指南

(一)入学对象

1.幼儿园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小学二至五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

3.初中一年级: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二年级: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不接受已享受公办学位的学生转学。

(二)申请对象

符合报读要求的适龄学童分为A、B、C、D类,其中公办、普惠性幼儿园限A类和B1类人员报读。具体要求如下:

一、A类,园区户籍学童,分如下情况:

A2:集体户籍学童,指父(母)因工作关系以人才入户方式入户到园区,孩子户口随迁到礼宾路2号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父(母)目前仍在园区工作。

A3:存在户口空挂情况人员,如学童和父(母)是松山湖家庭户但在松山湖没有房产,或者学童和父(母)是松山湖的集体户但父(母)不在园区工作。

注:A1类家庭户籍学童申请指南另见《2020年松山湖家庭户籍学童入学申请指南》。

二、B类,园区企事业人才的子女,分如下几种情况:

B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子女;

B2:企业人才子女,指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

B2.1: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入学指标,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

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四条所列企业(机构),按规定获得入学指标;

2.2019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49项、50-99项和100项以上的企业,分别提供1个、2个和3个入学指标;2019年度著作权登记量达到50-99项和100项以上的企业,分别提供1个和2个入学指标(不含知识产权运营或服务企业机构);

3.列入倍增计划的园区企业,其入学资源按照市园两级倍增计划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4.对园区在建或投产未满两年的重大项目提供10个入学指标,要求企业无明显违法违规情况且无私自转让股权行为,要求申请人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大专学历在公司任职超过两年,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超过10个,则按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占比前10名安排,具体由园区招商部门核定(已符合B3类申报条件的企业不列入此项指标申请)。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松山湖抗疫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防疫工作突出的园区企业(或机构,下同)共提供10个入学指标,要求企业无明显违法违规情况,要求申请人一般为企业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企业任职超过两年,或者大专学历任职超过五年,申请人若在抗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各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松山湖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评定最终名单。

以上所列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并要求申请人在该企业工作时间达到《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B2.2: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人才及政策优待人员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三条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中第八条中优惠政策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副高级以上(含,下同)职称者或博士学位以上者,2019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项或以上的个人;

3.本科以上学历的市级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孵化器核心管理团队主要成员。

4.符合《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委办字〔2020〕8号)中第九项条件的医务人员。

5.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才。

B3:企业积分制人才

未达到B2条件或者未享受B2入学指标的企业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学位。

1.企业(单位)要求:

2020年度正常营业且2019年度在松山湖实际纳税满50万元人民币,购地企业亩产税收满20万元人民币,供水、供电、银行、研究院等服务和科研机构不做税收要求(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如有因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原因导致企业2019年纳税出现较大异常情况的,由产业部门汇总相关情况后统一提交申请,在综合考虑前三年(2017-2019年度)税收贡献的情况下,决定企业是否符合该项条件。

2.个人要求(符合其一即可):

(1)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申请的,要求其身份在工商登记的变更时间截至2018年5月31日;

(2)本科以上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截至2020年5月31日,下同);

(3)大专学历(或具有该企业相关的行业、岗位高级工技能证)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所在企业为非房地产企业,2019年度产值超过50亿元或纳税满2000万元人民币。

备注: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今年计划安排610人,其中:小学一年级400人,初中一年级150人,小学二、三、四年级各20人。

除各类别对工作时间的要求外,B类人员要求在园区工作满半年以上,且其所在单位与管委会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三、C类,东莞市积分制人员

父母一方服务地、居住地或户籍在松山湖,或父母在松山湖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学童(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且符合《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要求。(备注: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今年计划95人,其中安排小学一年级50人,初中一年级30人,转学二、三、四年级各5人)

四、D类,企业骨干人员(限非莞户籍学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

1.B3类积分在610名公办学位名额之外的人员,将依积分排名,计划提供150个补贴名额;

2.父母一方工作服务地或户籍在松山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并且参加了C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的,达到第一、二档次的分数,依据分数排名,计划提供150个名额(不包括以居住地、房产所在地申请的人员,即房产在园区或居住在园区但是工作、户籍不在园区的不在补贴范围)。

注:(1)B3类人员补贴金额以《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若市出台新的办法,参照新的办法实施。下同)中一档为准,C类人员按分数所在档次补贴,如果一档有人放弃或者不符合条件,二档人员顺延替补;

(2)D类人员需自行申请入读松山湖及周边镇(含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石排、茶山、东坑、横沥和企石,下同)民办学校,入读之后申请学杂费补贴。

(3)同一学童若同时入围C类和D类补贴名单,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补贴;若已在市内其他镇街领取了东莞市积分入学补贴或其他学位补贴,不可重复领取园区D类补贴。

(三)关于学位安排

1.幼儿园小班

(1)公办学位。幼儿园小班共有公办学位150人,包括中心幼儿园和绿荷幼儿园。如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抽签安排学位。

(2)民办普惠学位。今年将提供460个优质普惠小班学位,包括稚荟幼儿园、阳光致上幼儿园、红珊瑚新星幼儿园、木棉花语幼儿园,不参与公办学位抽签人员(优先顺序一)、参与抽签但未能抽中公办学位人员(优先顺序二)可按序优先申请。同一个优先顺序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将以抽签方式安排学位,获得学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

(3)志愿选择。系统提供2个志愿幼儿园,志愿1包括公办学位和普惠学位,志愿2为普惠学位。志愿1选择公办学位的参加抽签,选择普惠学位的享有优先顺序一;志愿1为公办学位但未能抽中人员享有优先顺序二。

中小学

1.A2类集体户籍人员:申请学位时可选择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其中礼宾路2号集体户籍人员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积分方案详见《松山湖义务教育阶段集体户籍人员积分项目和所需资料》(附件2)。A2类积分计算出来后,将对外公布排名及分配给A2类人员各学校的学位数,让家长进行二次志愿修改填报。

2.A3类空挂户人员:与礼宾路2号集体户籍人员一同积分,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

3.B类企业人才:申请学位时可选择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如果一个企业(单位)有多名员工子女入读同一个年级,采取“数量分配+自行安排”的方式,假设某企业(单位)有10个小学一年级需求,直接分配A学校3个+B学校3个+C学校4个,由企业(单位)根据抽签等方式自行妥善安排学位。

4. C类积分制人员:根据东莞市积分制政策执行。

5.非起始年级学位将根据空余学位安排到园区或周边镇街公民办学校。园区公办学校扩班安排如下:小学二年级在北区学校;小学三年级在北区学校、第二小学;小学四年级在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小学五年级在第一小学。初中二年级在南方外国语学校或周边镇街购买学位的公民办学校。

2.自选民办学校补贴

松山湖户籍学童若自愿放弃报读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因学位不足,未能录取到园区公办学校,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并领取学位补贴。补贴以入读民办学校的学费按实领取,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若学童已报读园区公办学校并被录取后自行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则不纳入该补贴范围。

注:1.建议各类人员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报名时,除报读户籍地公办学位或优待政策学位外,也同时报读民办学校。松山湖户籍学童若自愿放弃报读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须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报名时,在“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该栏目填报时,第一志愿选择“自选民办学校补贴”。

2.多子女报读或已有子女入读园区中小学校的情况,可在“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填报信息时做好备注,并在上传资料环节的其他资料栏目上传证明材料(两孩子出生证、在读证明等),以便在抽签时统筹安排,或者在学位安排后进行酌情调整。

(四)报名方式

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童须同时在市(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和园区(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的网上入学平台申请,园区平台主要用于线上审核资料,请保持两个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若出现志愿等信息有差异,以市平台填报为准;申请东莞市积分入学人员(C类)须在市的入学平台上申请;申请幼儿园和非起始年级学童只需要在园区的入学平台申请,D类人员无需单独申请。具体如下:

1.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

(1)报名网址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

非户籍学生: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

(1)报名网址:http://120.197.145.46/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6月5日17:00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一)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小学非起始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

2.初中一年级: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初中非起始年级: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申请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三)学位安排

1.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科教局在2020年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7月12日9:00-7月14日17:00,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并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

其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先招收符合直升条件并自愿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2.其他年级

由学校参照起始年级的做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抽签派位方式。

(四)报名方式

1.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报名申请。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

非户籍学生: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其他年级

在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由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申请人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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