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沙田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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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各镇街2020年秋季公办学校

招生方案陆续发布

今天教育君给大家带来

厚街镇沙田的招生方案

家长朋友请对号入座啦

厚街镇

一、报名时间

1.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逾期招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报名方式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今年招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所有厚街户籍和非厚街户籍适龄学生申请小学一年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学生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2020年厚街镇中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以户籍为依据,按照免试入学、自有房产(含自建房)优先、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等原则,将各类适龄学生安排到各公办小学校就读。

(一)厚街镇户籍适龄学生

1.招生对象: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厚街户籍适龄学生。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3.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4.志愿填报及学校安排说明:

今年是公民办同步招生,分批录取的第一年,申请人(学生)根据实际,在招生平台的“志愿类别”栏目可勾选一项或多项学位(“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 “申请东莞外国语学校”“申请民办学校”)。 

①申请人在“是否学区生”栏,选择“是”,就不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直接安排至所属社区对应的学校,具体如下:

厚街镇户籍学生对应学区的公办小学

(选择“是”学区生,不须填报志愿)

②申请人选择跨学区的公办学校,在“是否学区生”栏,选择“否”,须填报5个公办学校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的父或母的自有房产(含自建房)等居住信息佐证材料。

③湖景社区申请人在“是否学区生”栏,选择“否”,须填报5个公办学校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等居住信息佐证材料。

④跨学区和湖景社区申请人学位安排说明:根据申请人入户厚街镇时间的先后顺序、自有房产(含自建房)、学位数量等情况,统筹安排至我镇公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请密切关注招生平台公布的审核结果。

(二)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

1.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

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收齐员工的申请资料后,于5月29日分别向镇工信局和镇商务局提交(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入学申请资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提供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父或母所就职企业的劳动合同、满一年的社保缴纳明细;

④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工信局和镇商务局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居住证明等材料。今年我镇继续通过现场摇号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2.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厚街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5日-26日向镇网格管理中心(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提供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供《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特聘人才单位工作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⑥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特聘人才单位工作证明、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3.父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厚街工作,属厚街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7日向镇网格管理中心(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学生与监护人户籍謄本正本及其复印件、台湾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台湾籍监护人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为下列证明之一: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纳税清单、工资单,投资证明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⑤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就业或投资证明、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4.父母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厚街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学生(含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申请人家长于5月28日向镇网格管理中心(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的工作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

④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单位工作证明、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5.按《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积分制录取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

①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②报名方式:登录市招生平台网上报名;

③志愿填报及学校安排说明

申请人家长网上报名时,除了填写“积分制入学”志愿栏外,还须在“民办学校”志愿类别栏填报厚街镇的民办学校。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最终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被录取到公办学校的申请人,由镇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被录取但未能安排至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自行联系厚街镇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入学后由政府给予一定标准的学位补贴(详细内容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6.已在厚街镇教育部门申请暂延缓入学的厚街户籍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8日向镇网格管理中心(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小学一年级户籍学生入学申请表(已申请暂缓入学)》;

②提供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房产证(含自建房)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勾选“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现居住证明材料。

(三)厚街镇优待政策群体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厚街户籍,由于特殊原因,一直没有入户的适龄学生或学生是非厚街户籍的适龄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9日向镇网格管理中心(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户主、父母户口簿页复印件、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未入户);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2.楼盘协议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5日向指定楼盘物业管理处递交入学申请材料,具体招生程序以物业管理处通知为准。同时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规定的材料。

3.社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相关社区招生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人家长于5月25日向相应社区受理点提交入学申请材料。同时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规定的材料。

4.母亲原属厚街户籍,学生是东莞户籍

申请人家长于5月25日向镇网格管理中心(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居住证明复印件;

④在厚街工作或经商的证明原件;

⑤母亲原属厚街镇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原件。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工作或经商证明、现居住证明、家长原户口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四、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厚街户籍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信息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3.志愿填报及学校安排说明

今年是公民办同步招生,分批录取的第一年,申请人(学生)根据实际,在招生平台的“志愿类别”栏目可勾选一项或多项学位(“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 “申请东莞外国语学校”“申请民办学校”)。 

①申请人在厚街镇内公民办小学毕业的,在“是否学区生”栏,选择“是”,就不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直接安排至毕业小学对应的公办初中,具体如下:

a.竹溪中学对口学区学校:中心小学、竹溪小学、前进小学、三屯小学、河田小学、陈屋小学、艺园学校、新园学校、军埔小学、福民学校、道明外国语学校、卓恩小学等12所小学的厚街户籍应届毕业生。

b.湖景中学对口学区学校:大迳小学、桥头小学、新塘小学、涌口小学、双岗小学、溪头小学、白濠小学、开贤学校、圣贤学校、海月学校、丰泰外国语学校、小牛津外国语学校、伊顿海逸外国语学校等13所小学的厚街户籍应届毕业生。

②申请人在镇外就读小学或选择跨学区的公办学校,在“是否学区生”栏,选择“否”,须填报2个公办学校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含自建房)等居住信息佐证材料。

③学位安排说明:根据申请人入户厚街镇时间的先后顺序、自有房产(含自建房)、学位数量等情况,统筹安排至我镇公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请密切关注招生平台审核结果公布。

(二)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

1.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

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收齐员工的申请资料后,于5月29日分别向镇工信局和镇商务局提交入学申请资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提供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父或母所就职企业的劳动合同、满一年的社保缴纳明细;

④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工信局和镇商务局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居住证明等材料。今年我镇继续通过现场摇号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2.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厚街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5日-26日向厚街镇成人技术学校(竹溪中学正门左侧)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提供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供《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特聘人才单位工作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⑥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特聘人才单位工作证明、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3.父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厚街工作,属厚街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7日向厚街镇成人技术学校(竹溪中学正门左侧)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学生与监护人户籍謄本正本及其复印件、台湾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台湾籍监护人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为下列证明之一: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纳税清单、工资单,投资证明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⑤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就业或投资证明、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4.父母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厚街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学生(含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申请人家长于5月28日向厚街镇成人技术学校(竹溪中学正门左侧)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的工作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

④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 “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单位工作证明、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5.按《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积分制录取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

①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②报名方式:登录市招生平台网上报名;

③志愿填报及学校安排说明

申请人家长网上报名时,除了填写“积分制入学”志愿栏外,还须在“民办学校”志愿类别栏填报厚街镇的民办学校。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最终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被录取到公办学校的申请人,由镇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被录取但未能安排至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自行联系厚街镇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入学后由政府给予一定标准的学位补贴(详细内容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三)厚街镇优待政策群体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厚街户籍,由于特殊原因,一直没有入户的适龄学生或学生是非厚街户籍的适龄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9日向厚街镇成人技术学校(竹溪中学正门口左侧)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户主、父母户口簿页复印件、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未入户);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现居住证明材料。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 “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现居住证明等材料。

2.楼盘协议学生

申请人家长于5月25日向指定楼盘物业管理处递交入学申请材料,具体招生程序以物业管理处通知为准。同时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同时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校”,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规定的材料。

3. 母亲原属厚街户籍,学生是东莞户籍

申请人家长于5月25日向厚街镇成人技术学校(竹溪中学正门口左侧)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申请表(市镇优待政策)》;

②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居住证明复印件;

④在厚街工作或经商的证明原件;

⑤母亲原属厚街镇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原件。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于6月5日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在“志愿类别”栏目可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并在“补充材料”栏上传工作或经商证明、现居住证明、家长原户口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五、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类别:

1.户籍适龄学生: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5个志愿);

2.非户籍适龄学生: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规模规定确定今年招生计划(具体以“厚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其中,九年一贯制和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学生,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三)招生办法

1.总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须先对符合直升条件并自愿直升的适龄学生进行意愿收集和统计;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3.对外招生:民办学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团直升入学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其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应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4.电脑派位工作由厚街镇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四)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2.报名时间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3.信息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

4.志愿填报

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申报。

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1)填报要求

A.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

B.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报名时间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等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报名。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

C.申请人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结合积分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

(2)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教育部门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正确,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招生平台上会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后续学位分配和录取。

(3)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镇教育部门在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4)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5)公布其他学位分配结果。镇教育部门在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市镇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6)注册缴费

①申请人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②学校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③民办学校须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确定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在招生平台上确认本校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7)民办学校一轮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①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

②补录计划。民办学校须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

③报名方式。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须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

④补录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民办学校于2020年7月27日12:00前公布补录结果。

⑤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7月27日12:00。注册缴费后,相应民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注册查重管理,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后,申请人不得再到其他民办学校进行注册或补录。民办学校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有补录结果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8)民办学位二轮补录

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9)学籍建立。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

(五)其他问题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东莞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可8月24日-25日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方式解决(详见8月21日“厚街教育”微信公众号的户籍学生补录通知)。

2.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

3.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网上报名。

六、非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

在我镇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0年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七、厚街户籍生非起始年级招生

厚街镇教育部门将于5月28日在“厚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办学校插班学位供给情况表,申请人(学生)根据学位供给情况表进行申请。

(一)小学非起始年级户籍学生

1.申请时间:6月2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申请地点:有提供插班学位的第一志愿学校

3.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户籍生入读公办中小学插班申请表》;

②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居住证明(自建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   

对于新迁入湖景社区的户籍生,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能安排插班的公办小学学位情况,结合申请人(学生)入户厚街镇时间先后顺序、家庭住址和拟申请志愿,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申请人入学。

(二)初中非起始年级户籍学生

1.申请时间:6月2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申请地点:有提供插班学位的第一志愿学校

3.申请材料:

①填写《厚街镇2020年户籍生入读公办中小学插班申请表》;

②户主、父母、学生户口簿页复印件(若户口簿未能反映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居住证明(自建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   

对于新迁入湖景社区的户籍生,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能安排插班的公办初中学位情况,结合申请人(学生)入户厚街镇时间先后顺序、家庭住址和申请志愿,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申请人入学。

招生咨询热线:85585973

咨询地址:

厚街镇网格管理中心(位于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

小学一年级市镇优待政策学生资料提交地址:

厚街镇网格管理中心(位于厚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副楼二楼)

初中一年级市镇优待政策学生资料提交地址:

厚街镇成人技术学校(位于竹溪中学正门左侧)

沙田镇

沙田镇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办法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招生平台网站如下: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申报。

一、学生年龄要求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沙田镇户籍及优待政策群体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沙田镇户籍及优待政策群体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沙田镇户籍小学、初中插班学生

(备注:优待政策群体是指市镇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省引进人才和市特聘人才子女、符合相关政策的台湾人士和华人华侨子女等,各种类型详见下文。)

三、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户籍生(含优待政策群体)

1.学区划分

备注:镇内跨学区与滨港社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 报名与申请办法

所有适龄儿童都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不能再报名)

对于镇内跨学区等其他类别的学生,除了网上报名,还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时间与申请材料等详见下表:

3. 注册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4.学位安排办法

所有公办小学按照下列顺序安排:(1)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内的学生;(2)跨学区及滨港社区集体户的户籍学生;(3)优待政策群体及其他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注册时间结束后新入户及其他符合条件未报名的学生,需到镇教育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递交材料截止日期是7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核后根据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5.延迟入学

因疾病原因需延迟入学的沙田镇户籍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于5月29日前上交到镇教育管理中心。

(二)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含优待政策群体)

1. 报名与申请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不能再报名)

对于优待政策群体及不在沙田镇就读小学的户籍生需回沙田镇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的,除了网上报名,还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时间与申请材料等详见下表:

2. 注册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由于沙田户籍学生急剧增长,沙田实验中学宿舍床位不一定能全部安排学生入住,届时将视沙田实验中学宿舍床位情况统筹安排部分学生走读,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3.学位安排办法

公办初中按照下列顺序安排:(1)沙田镇户籍学生;(2)优待政策群体及其他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全镇公(民)办初中学位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注册时间结束后新入户及其他符合条件未报名的学生,需到镇教育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递交材料截止日期是7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核后根据全镇公(民)办初中学位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四、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招生(插班生)

1.报名与申请办法

需插班入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户籍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具体材料包括:父母及小孩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清晰的居住地证明材料到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入学申请。

2. 申请时间:5月25日至5月29日

3. 申请地点:沙田镇政府大楼203室

4. 学位安排办法

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结合申请人的申请意愿、家庭住址和申请人入户时间,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全镇公(民)办学校学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五、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招收

网上报名时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不能再报名)

(一)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

积分制入学群体只需网上报名,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群体除了进行网上报名,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时间:5月25日至5月29日

2.申请地点:沙田镇政府大楼203室

3.申请项目与申请材料

(二)非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在5月(以市日程安排为准)公布我镇各公办中小学各年级的插班学位数,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积分入学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六、其他问题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东莞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需向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是7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2.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需向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是7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地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3 .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各幼儿园、中小学需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七、其他说明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递交纸质材料的先后顺序与学位安排无关。

2.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需要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取消其当年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八、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九、注册地点及咨询电话

沙田镇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1.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二)招生类别(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规模规定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其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以及多层次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购买学位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教育集团结合办学实际,确定直升范围和要求),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须在全市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以上直升入学学生的申请统计以及对外招生计划,将直升入学的学生人数、名单及对外招生计划报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核准后,再公布对外招生计划。

各校请于5月4日前将直升学生名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压缩后发到以下邮箱:stwjb@126.com.

(四)招生办法

1.总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须先对符合直升条件并自愿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意愿收集和统计;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以上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学校登记统计好名单后交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教育管理中心核对学生学籍及有关信息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据录入招生平台;该部分学生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网上报名开始后,招生平台不再录入直升入学学生名单。

3.对外招生:民办学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团直升入学学生、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其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应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4.电脑派位工作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五)招生程序

完整的招生流程:网上报名→资料审核→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公布其他学位分配结果→注册缴费→民办学校一轮补录→民办学校二轮补录→数据整理→学籍建立。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

(4)志愿填报

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申报。

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5)填报要求

A.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

B.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报名时间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等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

C.各园区、镇(街道)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以属地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建议家长在网上报名前了解我镇的招生方案。

D.申请人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结合积分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

2.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教育部门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正确,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具体审核方式和要求由属地教育部门确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招生平台上会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后续学位分配和录取。

3.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我镇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4.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5.公布其他学位分配结果。我镇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6日前(含7月1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6.注册缴费

(1)申请人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3)民办学校须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确定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在招生平台上确认本校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报名开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会公示,并在招生简章注明。各校的招生简章请于5月6日前上交到我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通知的注册缴费时间前向学生收费。

7.民办学校一轮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1)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

(2)补录计划。民办学校须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

(3)报名方式。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须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

(4)补录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可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也可结合实际优先考虑招收获得本辖区积分入学学位补贴或在本辖区生活居住的申请人,具体补录办法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和民办学校确定。民办学校于2020年7月27日12:00前公布补录结果。

(5)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7月27日12:00。注册缴费后,相应民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注册查重管理,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后,申请人不得再到其他民办学校进行注册或补录。民办学校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有补录结果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8.民办学位二轮补录

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9.数据整理

招生工作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办学校做好有关数据材料整理上传;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对学生报名数据以及录取数据进行随机抽查。

10.学籍建立

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六)其他问题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东莞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需向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是7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2.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需向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是7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地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3.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各幼儿园、中小学需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二、非起始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转学办法

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

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确定,申请人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三、非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

在本市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0年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四、各民办学校联系方式与学费标准

附件:沙田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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