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九点,广东中山某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事件,一只两斤多重的乌龟“从天而降”,砸伤一名正在楼下玩耍的七岁女童。
然而,事发一周后,受伤女童的母亲陈女士仍未找到乌龟主人。
对此,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的陈伟杰律师表示,高空坠物造成伤人后,物主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未找到肇事者前,可先由可能导致此事件发生的楼内所有居民共同承担责任,待查明物主后,住户再向物主进一步追责。
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 徐勉 实习生 李悦怡
【视频来源】 南方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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