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吵架,女子高空扔菜刀砸中楼下路虎
“有人拿刀杀人,你们快过来!”5月14日4时许,杭州余杭110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报警,接警后民警马上赶到现场。
事发地址在余杭某公寓,报警人小华(化名)租住在40楼一个两室一厅的套间,小华告诉民警,他与女朋友吵架,女方拿着菜刀追他。此时,他的女友小丽(化名)已经冷静下来坐在床边发呆。
从小丽口中,民警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小丽与小华两人交往一年多,都没有正式工作,租住在该公寓40楼的房间。同居一室的还有小华的姐姐。
当天小华没有回家,小丽一直在家里等他。直到凌晨,小华才从外面回来。早就怀疑男友出轨的小丽,拿走了他的手机翻看,两人起了争执,小华想动手但被姐姐拦住了,气不过的小丽就冲进厨房操起一把菜刀向小华冲了过去。见小华躲进次卧将门反锁,小丽还在门上砍了几刀。
民警很快抓住重点:“那么菜刀呢?”
“菜刀我一时气急就扔到了楼下。但是我只是想吓吓他。”
小丽所在的楼栋沿街,楼下正是一条马路,旁边是沿街店铺,停放着不少车辆,平时人来车往,凌晨也偶尔会有人路过。一把菜刀从这样的高空掉下,会有什么后果?
民警迅速下楼寻找菜刀。5时左右,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路虎的车顶已经被砸出一个窟窿,边上是一米左右的裂痕,还有不少碎片四溅而出。而一把菜刀正“躺”在车边。
大概是掉下来的菜刀刀柄将车顶砸出了一个洞,刀面划伤了车身,然后被弹飞在地上。
这辆车停的位置,不远处就是一商场,距离商场正门口50米左右。不可想象如果换个时间,这把菜刀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丽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关注“头顶上的安全”
近些年,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头顶上的安全”引发全社会关注。高空抛物的杀伤力之大,也超乎我们的想象。以一颗30克的鸡蛋为例,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砸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在总结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补充完善。
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真凶难确定一直是高空抛物致伤案件的一大难点,以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为例:2000年5月11日,郝某在自家楼下被烟灰缸砸中,住院5个月,差点成了植物人。因为无法确定涉案烟灰缸是从哪一层哪一户抛下的,郝某的妻子将具有抛掷嫌疑的22户邻居一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22户人家各赔8101.5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对此表示,可能有的人会觉得自己很冤枉,只是住在楼上却没有做这种坏事,为什么要承担1/20?这确实也是一个问题。
为此,草案特别规定:“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律师张保军表示,可以把物业多增加为一个责任人,这样使得未来赔偿能够得到一个较好的执行实现。
如果经调查还是无法确定具体侵权责任人,按草案规定,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所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是法院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的。比如他是在这栋楼的南面因高空抛物受到损害,那么肯定只能是南面的,并且得达到一定高度的,比如3楼甚至4楼以上的,可能造成这种损害的人来承担。当然如果住户能够证明自己家里真的没有人,期间不可能有人会从本户扔东西下去,也可以不承担责任。
如果最终找到了侵权责任人,那么之前已经给予补偿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按照草案规定,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来源 都市快报 央视财经 @人民日报
编辑 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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