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江城警方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破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鼻龟活体1只。
近日,江城警方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线索,反映市区有一吴姓男子在网上购买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鼻龟(学名两爪鳖)。对此,江城警方高度重视,马上组织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江城派出所展开侦查,并于5月12日在市区北湖居委会乐园街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国(男,38岁,阳江人)。
据吴某国交代,其于2019年11月在淘宝网以788元购买猪鼻龟一只,并于今年3月将猪鼻龟卖给阳东合山镇一鱼友郑某。办案民警即遁线在阳东合山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林(男,27岁,阳东人),现场缴获活体猪鼻龟一只。经审讯,郑某林对其购买猪鼻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国、郑某林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根据2020年2月25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第九条规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行为。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关线索,共同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全媒体记者】张俊
【通讯员】杨桦 冯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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