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报告概览
当下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本报告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从需求侧系统性评价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中山大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于2019年暑期开展了一次全国实地调研,通过分层随机抽样,实地走访24省、110市、281个区的政务办事大厅,访谈前来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从需求侧视角考察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收集有效调查问卷合计8293份。其中,课题组实地走访了福建省内泉州市、莆田市、福州市、三明市、宁德市的11个办事大厅的市场主体。在本次调研中,随机访谈市场主体的有效调查问卷合计为400份。
调研结束后,课题组清理、整理福建省“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和舆情反馈,系统分析了截止2019年7月底福建“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的进展、面临的问题,以及深化需求侧建设的方向。以下为福建省“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指标体系及最新进展的概览。
(表1.福建省“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指标体系及最新进展)
(数据来源:中山大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最大值”和“最小值”指的是在福建省内5个调研地级市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评级划分标准为:A级(85-100分)、B级(70-84分)、C级(60-69分)、D级(60分以下)。总得分为三个二级指标的平均值。)
现将主要发现报告如下。
二.福建“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最新进展
从需求侧的视角看,福建市场主体对“数字政府”建设有强烈需要,“数字政府”建设处于可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福建,95%的市场主体认为“数字政府”是大势所趋
如图1所示,平均而言,福建95%的市场主体认为“数字政府”是大势所趋,2%的市场主体表示不确定,只有2%的市场主体认为不是。这表明,福建各地的市场主体普遍认同“数字政府”建设是大势所趋。
(图1 在福建,95%的市场主体认为“数字政府”是大势所趋)
(二)在福建,93%的市场主体表示愿意使用“数字政府”
如图2所示,如果“数字政府”能办理所需业务,平均而言,福建93%的市场主体表示愿意使用。其中,愿意在手机上办理的市场主体占比91%,愿意在电脑上班里的市场主体占比92%。这表明,福建“数字政府”建设的潜在市场需求很大,绝大部分市场主体都愿意使用“数字政府”办理所需业务。
(图2 在福建,93%的市场主体表示愿意使用“数字政府”)
调研期间,市场主体对于“数字政府”反响热烈。被问及是否愿意使用数字政府时,前来办事的中介工作人员说“使用‘数字政府’可以少跑现场,在办公室即可完成工作,更加方便。”在部分地区,市场主体更是强烈表示“如果网上可以方便办事我当然愿意了,来这里办还得跑好几次呢!”从受访者的反馈来看,只要“数字政府”能方便办事,绝大多数市场主体有强烈的使用意愿。
(三)在福建,57%的市场主体认为“数字政府”不能完全取代窗口
尽管绝大多数市场主体都认为“数字政府”是大势所趋,但是,如图3所示,平均而言,福建57%的市场主体同时也认为“数字政府”不能完全取代窗口办理。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市场主体对于“数字政府”应与窗口办理融合发展的观点有以下两种解释:第一,“我们年轻人可以使用网上服务,但是老一辈的人有些还不会用,对他们来说肯定在窗口找工作人员更加方便一些啦。”第二,“我也有试过用那个网上办事大厅,但有些流程看不懂,还得这里的工作人员教我怎么用,太麻烦了。”
(图3 在福建,57%的市场主体认为“数字政府”不能完全取代窗口办理)
(四)在福建,64%的市场主体知道“数字政府”,其中50%的市场主体知道网上办事大厅,54%的市场主体了解可以在手机APP上办理业务
(图4 在福建,64%的市场主体知道“数字政府”)
本文把市场主体知道“数字政府”的比例定义为知晓率。如图4所示,平均而言,福建“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为64%。其中,“闽政通”APP自2017年推出以来,经过近2年时间发展,知晓率已有54%。网上办事大厅自2015年推出以来,知晓率达到50%。
(五)在福建,48%的市场主体是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动推广获知“数字政府”,38%的市场主体通过“自己在网上查找”“朋友介绍”主动获知“数字政府”
如图5所示,市场主体通过“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告知”、“朋友介绍”、“办事大厅广告”、“自己在网上找到”、“媒体宣传”知道“数字政府”的比例分别是32%、26%、16%、12%、8%。这表明,48%的市场主体是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动推广获知“数字政府”,38%的市场主体通过“自己在网上查找”“朋友介绍”主动获知“数字政府”。由此可见,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动推广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对于市场主体知道可以手机办理的渠道,“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告知”、“朋友介绍”、“办事大厅广告”、“自己在网上找到”、“媒体宣传”的比例分别为35%、26%、15%、12%、8%。在知道可以手机办理的市场主体中,50%的市场主体是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动推广获知,38%的市场主体通过“自己在网上查找”“朋友介绍”主动获知信息。
(图5 在福建,不到50%的市场主体是通过“办事大厅及其工作人员”获知“数字政府”)
(六)在福建,47%的市场主体使用“数字政府”,其中,35%的市场主体使用网上办事大厅,34%的市场主体使用“闽政通”APP
本文把市场主体使用“数字政府”的比例定义为使用率,把在知道“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中使用“数字政府”的比例定义为吸引力,即“数字政府”使用率与“数字政府”知晓率的比值。如图6所示,平均而言,福建“数字政府”的使用率为47%。其中,网上办事大厅自2015年推出以来,经过4年时间发展,使用率为35%,推广程度较低。而“闽政通”APP自2017年10月推出以来,经过近两年的时间,使用率达到34%。相比于网上办事大厅的使用率,“闽政通”APP的推广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如图4和图6所示,福建“数字政府”的吸引力为73%(47%÷64%),即在知道“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中,73%的市场主体会选择使用“数字政府”。其中,网上办事大厅的吸引力为70%(35%÷50%),“闽政通”APP的吸引力为62%(34%÷54%)。
(图6 在福建,47%的市场主体使用“数字政府”)
(七)在福建,市场主体通过“数字政府”主要进行预约和查询办事信息
其中,通过电脑主要进行预约、查询办事信息、办理具体业务,通过“闽政通”APP主要进行预约和查询办事信息。
(图7 在福建,市场主体通过“数字政府”主要进行预约和查询办事信息)
如图7所示,在使用“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中,有41%的市场主体进行预约,31%的市场主体查询办事信息,27%的市场主体办理具体业务。
其中,有35%的市场主体通过电脑进行预约操作,34%的市场主体查询办事信息,31%的市场主体办理具体业务。这表明,通过电脑进行查询、预约和办理业务操作的市场主体大致各占1/3。在“闽政通”APP的使用中,48%的市场主体进行预约,30%的市场主体查询办事信息,21%的市场主体办理具体业务。这表明,市场主体在“闽政通”APP上主要进行预约操作。
(八)本部分小结
从需求侧的视角看,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目前处于大规模知道阶段,还未进入大规模使用阶段,具体如下。
“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为64%。其中,网上办事大厅的知晓率为50%,“闽政通”APP知晓率为54%。市场主体主要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动推广获知“数字政府”,“数字政府”另一重要推广途径为市场主体的主动获取。
“数字政府”的使用率为47%。其中,网上办事大厅的使用率为35%,手机APP的使用率为34%。
三.福建“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在全国视野下的比较分析
福建省“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总得分68分,评级为C。福建省“数字政府”潜在使用率得分为93分,评级为A;福建省“数字政府”实际知晓率得分为64分,评级为C;福建省“数字政府”实际使用率得分为47分,评级为D。
全国视野下福建省“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情况具体如下:
(一)福建“数字政府”的潜在使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文把市场主体愿意使用“数字政府”的比例定义为潜在使用率。如图8所示,就工商业务而言,福建“数字政府”的潜在使用率为93%;在全国,“数字政府”的潜在使用率为92%;在国内最佳省份,“数字政府”的潜在使用率为98%。因此从全国视野来看,福建“数字政府”的潜在使用率比全国最佳省份低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8 福建“数字政府”的愿意使用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福建“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9所示,福建“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为64%;在全国,“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为69%;在国内最佳省份“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为90%,因此,从全国视野看,福建省“数字政府”的使用率比全国最佳省份低2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9 福建“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福建“数字政府”的使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10所示,福建“数字政府”的使用率为47%;在全国,“数字政府”的使用率为53%;在国内最佳省份,“数字政府”的使用率为80%。因此,从全国视野看,福建“数字政府”的使用率比全国最佳省份低3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个百分点,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10 福建“数字政府”的使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福建“数字政府”的吸引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11 福建“数字政府”吸引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11所示,就工商业务而言,福建“数字政府”的吸引力为73%;在全国,“数字政府”的吸引力为76%;在国内最佳省份,“数字政府”的吸引力为88%。因此,从全国视野看,福建省“数字政府”的吸引力比全国最佳省份低1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本部分小结
以上分析表明,福建“数字政府”建设的知晓率、使用率和吸引力均低于全国水平,福建“数字政府”的建设和推广工作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四.福建“数字政府”需求侧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福建省“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核心问题
从需求侧的视角看,截止2019年8月底,福建“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市场主体对“数字政府”的强烈需要与当前“数字政府”建设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福建省“数字政府”建设的不充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从全国视野看,福建“数字政府”的建设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图9-11所揭示的,从全国视野看,福建“数字政府”的知晓率、使用率和吸引力比全国最佳地区分别低了26、33和1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了5、6和3个百分点。
第二,从需求侧的视角看,“数字政府”的建设水平与市场主体的潜在需求不相匹配。具体而言,如图8和10所示,有93%的市场主体表示愿意使用数字政府,但实际使用率只有47%。其中,分别有92%和91%的市场主体明确说愿意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APP,二者的实际使用率只有35%和34%。这表明“闽政通”APP和网上办事大厅分别有57%和57%的潜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第三,福建省“数字政府”的吸引力低。如图11所示,福建“数字政府”的吸引力为73%,比全国最佳省份低1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
(二)原因分析
从市场主体的反馈看,福建“数字政府”吸引力低主要源于“数字政府”上的业务不全和不好用。
“数字政府”上的业务不全。如图12所示,在未选择“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中,52%的市场主体表明是因为数字政府端业务不全,其中,如图14所示,未使用网上办事大厅的市场主体中,54%反馈说电脑上没有想办理的业务。如图15所示,未选择“闽政通”APP的市场主体中,47%表示是因为手机上没有这项业务。这表明,“数字政府”上的业务不全是“数字政府”吸引力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图12所示,尽管大多数省份均存在业务不全的问题,但因为业务不全而没有选择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中,福建省所占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34%高18个百分点。
(图12 福建因“业务不全”没有选择“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比例最高)
(图13 福建未选择“数字政府”的原因与全国均值对比)
(图14 福建市场主体未选择网上办事大厅的原因)
(图15 福建市场主体未选择“闽政通”APP的原因)
“数字政府”操作不方便。如图13所示,未选择数字政府端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中,有17%的认为系统操作不方便。其中,如图14所示,未选择网上办事大厅的市场主体中,有16%的认为电脑操作不方便;如图15所示,未选择“闽政通”APP的市场主体中,有20%的认为手机操作不方便。这表明,“数字政府”操作不方便也是降低“数字政府”吸引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图16,尽管大多数省份均存在数字政府操作不方便的问题,但因为操作不方便而没有选择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中,福建省所占比例为17%,位居全国第二,比全国平均水平10%高7个百分点,比最佳省份高了14个百分点。
(图16 福建因“操作不方便”没有选择“数字政府”的市场主体比例位于全国第二)
“数字政府”不能实现全流程办理业务。如图13所示,未选择数字政府端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中,8%的表示是因为网上不能全流程办理业务。其中,如图14所示,未选择网上办事大厅的市场主体中,7%的市场主体因为电脑上不能全流程办理业务选择现场办理业务;如图15所示,未选择“闽政通”APP的市场主体中,8%的市场主体是因为手机上不能全流程办理业务。这表明,“数字政府”不能实现全流程办理业务是“数字政府”吸引力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福建“数字政府”的建设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市场主体较高的需求不相符合。这主要源于“数字政府”的业务不全、操作不方便和不能实现全流程办理业务。
(附表1:福建省内样本数量分布)
(附表2:福建省受访市场主体代表的基本情况)
(附表3:福建省受访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
统筹:徐现祥、毕青苗、马晶、金奕彤、朱育余
调研:游毅真、韦敏怡、马晶、金奕彤、纪昕冉、蒋孟芸、钟子健、苏逸宁、邓贤升等
执笔:庄洁琳、隋婧媛、申广军
资助:研究阐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18VSJ069)
排版编辑:喻楚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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