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佛山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为贯彻《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佛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意见稿》一经发布,便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为了解禁养烈性犬名录的制定依据,记者采访了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
问:目前佛山市民饲养烈性犬的情况如何?
答:据相关部门粗略统计,2018年全市犬只数量大约为29.6万只。调查数据显示,佛山市民饲养最多的犬类是中华田园犬,占比20.6%;其次是贵宾(17.4%)、金毛(11.5%)、拉布拉多(7.0%)、博美(6.6%)、阿拉斯加(5.5%)、哈士奇(5.4%)等;也有部分市民饲养了斗牛犬、秋田犬、德牧犬等犬种。另外,在未列明的其他犬种中,较多市民饲养杂交品种或品种特性不明显的串串;其次也有外形可爱被当作家养宠物的比熊犬、蝴蝶犬、吉娃娃犬等。
犬只品种分布图
调查数据显示,饲养小型犬只(身高25CM-40CM)的市民最多,占比为38.3%。其次是中型犬只(身高41CM-60CM),占比为33.9%。大型犬只(身高61CM-70CM)、超小型犬只(身高25CM以下,不含本数)和超大型犬只(身高70CM以上,不含本数)占比分别为13.4%、11.5%、2.9%。
犬只体型分布图
问:佛山的烈性犬名录是如何制定的?
答:目前,各出台禁养犬类的城市均没有统一的目录名单。为深入贯彻落实《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拟列入名录品种的性格、体形大小和有关伤人情况等,依据养犬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借鉴其他地方的烈性犬名录和禁养犬只标准,提出了初步列入名单,并召集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市公安机关等部门相关人员,邀请业内专家进行集中座谈,最终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征求意见目录。33种名单中,主要包括獒犬类,斗犬类,牧羊犬类等。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问:烈性犬名录制定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答:烈性犬具有很大攻击力,而且其行为难以预测,尤其是在野性发作或发情时,对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具有很大危险性,是公共安全重大隐患。
根据佛山市疾控中心数据,佛山犬伤门诊就诊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为了防止因烈性犬只失控造成突发性致人伤亡事件,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落实《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饲养烈性犬规定,同时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
问:佛山目前养犬的数据和烈性犬名录正式实行后,将持续几年?
答:关于烈性犬名录的实施时间,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最长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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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记者】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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