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南海大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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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培养拔尖创新特色人才,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动卓越高中创建学校的发展,根据《佛山市 2020 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佛教招〔2020〕11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以下简称“石门中学”)2020 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成立三个自主招生小组。

1、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和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和市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班子成员等。

2、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各级行政,科级组长,骨干教师,教务处工作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等。

3、自主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党委负责人,纪检委员,工会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市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由佛山市教育局和南海区教育局全程指导,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2020 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80 名 (其中招收信息学特长生6 名)。

四、报名条件

⑴ 身心健康、人格健全、诚实守信,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超越同龄人的学习潜力,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⑵ 初中阶段获得以下两类奖项的,可优先获得综合评价资格: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与英语其中一个学科竞赛中获得地级市一等奖及以上(以证书为准)的学生,获得 “科创发明国际金奖”的学生。

⑶参加信息学特长生综合评价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初中阶段参加全国信息学分区联赛获联赛二等奖及以上;

② 初二或初三阶段参加市、区组织的信息学竞赛获市、区一等奖;

③ 初中阶段参加过石门中学信息学创新班或南海区信息冬令营(或夏令营)的学生。

五、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进入石门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shimen.org/),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公布获得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资格的名单。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扫码完整填写 《自主招生报名表》有关信息;

(2)上传附件材料:

①学生本人的全国学籍号;

②初三上学期《学生手册》德育操行评定页原件扫描或电子图片;

③地级市或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学生干部证书原件扫描或电子图片。

以上所有扫描文件或电子图片大小不超过2M。

温馨提醒: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咨询电话(0757-85935202)联系学校老师,由老师指导并协助完成报名工作。如果仍无法完成报名,可将资料交到石门中学(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环路18 号)门卫室。

3.报名时间

2020年5月6日-5月31日。

六、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三天后将公布通过初审获得综合评价资格的学生名单,家长按照报名注册时的账户名和密码 (账户名为学生中文全名,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六位)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和确认。准入证将在中考结束后开放打印。

2、综合评价

(1)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过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

(3)综合评价着重评价初中阶段学科素养,包括语文和英语语言能力,数学思维,物理化学科学素养。

综合评价安排:

(4)综合评价时间:2020 年 7 月下旬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环路18 号

(5)信息学综合评价

信息学特长生需另行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3、志愿填报和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并同时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之前,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录取,其中考成绩按屏蔽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继续按考生志愿表参与投档,不影响提前批等批次录取。

(2)综合评价结果查询

学生参加综合评价1-2天后登陆石门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报市招生办。

(3)确认录取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①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 B 等级(含B等级)以上。

②根据有效填报石门中学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划定石门中学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提前批等批次录取。

③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发回石门中学予以公布,考生请查看石门中学公众号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公告。

一旦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七、收费标准

石门中学为公办学校,被石门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学费,普通生学费989 元/生/学期,课本费230 元/生/学期。

此次自主招生报名及参加综合评价不收费。

八、咨询及申诉电话

(1)咨询电话:0757-85935202

传真:0757—85910561

(2)申诉电话:0757—85930324

接受咨询或申诉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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