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韶关市从人民群众的期盼出发,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制度建设,打造与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相匹配的粤北医疗高地,全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获评2019年“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典型案例”和“广东医改十大创新典型”,3个县(市、区)成功申报为国家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整合区域医疗资源
构建四级医疗服务体系
韶关市谋划推动形成“1331”三级医院集群发展格局。立足现有医疗资源,通过异地新建、就地扩建、整合资源等方式优化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将按照“1331”战略部署建成8个三级医院,形成1个省级高水平医院(粤北人民医院)为龙头,3个综合型三级医院(市一医院、广东韶州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支撑,3个三级专科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粤北二院、粤北三院)为纽带,1个民营三甲医院(前海人寿医院)为补充的粤北区域医疗中心高水平医院集群,重点提升解决疑难重症复杂技术能力,实现大病不出市的目标。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韶关市铁路医院、市二医院分别加挂浈江区人民医院、武江区人民医院牌子,有效填补区级人民医院空白。对22家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进行改造升级,将翁源县、乐昌市、南雄市各1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为县级第二人民医院并已投入使用,实现县域内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覆盖。
完善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14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提升和1035间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补齐十里亭镇、乐园镇、西联镇、西河镇等4个市区乡镇卫生院的空白,建成碧桂园凤凰城、碧水花城、芙蓉新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车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新韶镇卫生院等2个项目,升级建成107家基层中医馆,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便利性、可及性。
做实家庭医生制度
探索分级诊疗模式
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先在广东省基卫系统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块,在全市57家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即时报销。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采取定点进村入户、健康体检、随访等形式履行签约服务。全市共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464个,累计签约130.06万人,签约率43.6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63万人,签约率74.23%,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
大力推进医联体建设。积极推动粤北人民医院、市一医院等市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市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突出做好专科能力对口扶持、业务指导,打通慢性病、危急重症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设基于分级诊疗制度的远程医疗平台。参照深圳罗湖模式组建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共同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医师多点执业,住院病人双向流动,医保实行“总额预付、结余奖励”。目前,全市组建有医联体16个,其中,医疗集团2个、医疗共同体10个、专科联盟3个、其他类型医联体1个,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上升至49.62%。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占全市门诊总人次的58.82%,县域内住院率达到78.6%,市域内住院率高达95.8%。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实行党委(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党委(院级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规则,将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建立医院党委(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纳入医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医院章程,62.96%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制定章程。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用耗材加成,将50多种营养性、治疗效果不确切的高价药品列入监控范围,将次均费用、药品耗材收入占比、检查化验收入占比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补助渠道予以补偿。据统计,近年来共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3801项(提高2873项,降低928项),调整市级公立医院服务价格3838项(提高2896项,降低942项)。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实行公立医院编制系统统筹,空编调配使用,实现“单位编”向“系统编”转变。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实行人员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医院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实行全员聘用,自主设岗、自主招聘。推广市铁路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岗位工资绩效总量制。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池”,推动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自2018年起各县(市、区)拿出编制用3年时间,采用“人才评价维度+面试”的形式引进1000名以上实用型医学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已引进875人,基层编制使用率提高13.9%。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扩大医保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多年一直维持在98%以上,大病保险100%覆盖参保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逐年提高到2019年的人均520元,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5%以上和75%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60万元(含大额)和25万元,同步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降低大病起付线80%,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按每人每年20元纳入医保支付。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统一提高至85%。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逐步扩大病种范围,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超5200种,调整优化医疗机构系数,提高疑难重症病种分值,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分值范围,同时推行按人头、病种、服务单元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开展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结算政策试点。在医保结算系统嵌入医疗救助功能,推行“一站式”结算,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机构无缝对接。
将医保即时结算终端服务延伸至村卫生站。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同时开发电脑版和手机APP医保报销系统,群众足不出户在享受村医上门服务的同时,实现即时医保报销服务。
以集中采购为突破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推进药品跨区域集团采购。依托广州、深圳平台开展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大幅降低药品单价,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自去年5月开展集体采购至今年3月底,韶关市参与深圳GPO平台采购的医疗机构159家,签订有效合同总金额约64589万元,订单总金额约20814万元;参与广州GPO平台采购的医疗机构151家,签订有效合同总金额约38206万元,订单总金额约6826万元。
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有134家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试点扩围药品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总金额约17341053元,订单总金额约6254700元。
确保国家谈判药品“有得购”。省平台、广州GPO平台、深圳GPO平台均已按国家规定时限将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韶关市在实施药品跨区域采购后,各医疗机构在三个采购平台均可采购到国家谈判药品,有效增强了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
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提高卫生健康治理能力
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压减医疗卫生行政许可事项3项,压减医疗卫生行政处罚事项3项。通过充分授权,减少内部流转环节,特授权办证窗口组长29子项全部授权审批,12子项部分授权审批,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项目批准文件、证书的印发,审批权限的下放,缩短了办证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部分事项做到了即到即办。严格控制办事时限,将80个子项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75%以上,达到了设立行政许可的预期效果。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在实施命名互认、实行属地备案、强化“两证合一”等方面提出10条优化措施。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出台韶关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建设完成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成立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案促管工作,2019年来共查处案件591宗,案件数同比增长4.2%。
推动职业健康工作良好开局。按照“建制度、摸底数、抓治理、防风险、提能力”的总体思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尘肺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的韶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强化依法治理,逐步化解存量,全力控制增量,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尘毒危害重点治理。2019年,职业病危险申报企业数304家,新发职业病19例(同比下降13.6%)。
【记者】范永敬【通讯员】刘萍 曾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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