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患者及家属的安全,做到安全陪护、放心陪护,即日起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陪护人员和探视人员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疫情期间,住院病房采取封闭式管理,原则上禁止陪护、禁止探视。
2.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3.必须陪护时,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做到“一患一陪一证”。
4.陪护人员首次办理陪护证,需提供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复印件,并填写住院患者探视/陪护人员承诺书,由病区专人核实后,发放陪护证。(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有效。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陪护人员,请到急诊科挂号处挂“核酸检测门诊”号,由急诊科医生开检查单,并在门急诊采样室采样。)
5.根据病情需要,陪护证有效期最长时间为4天。所有已到期的陪护证由病区回收并即时销毁。续证需重新评估病情。
6.陪护人员的饮食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统一采取与患者一同报餐的方式进行。
7.因病情变化、诊疗操作等情况需紧急探视的,需配合完成体温检测、填写住院患者探视/陪护人员承诺书、健康码绿码等工作,方可进入病房探视。原则上每名住院患者每次探视限1人,每人探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8.陪护/探视人员在陪护/探视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来源:院感科
佛山市中医院全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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