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出台“康养十三条”,康养服务将这样发展

五邑医聊
2020-04-2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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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推进康养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下称“《康养十三条》”)印发。该措施明确将康养服务纳入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江门市国家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康养十三条》旨在部署、指引江门市未来一段时间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康养服务的发展。江门作为国家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城市,将以实现医养、康养深度融合为目标,打造江门特色的医养结合康养服务范本。

未来,江门将探索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康养服务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推动产业化发展,实现康养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双提升。

《康养十三条》对社会普遍反映制约康养服务发展的堵点问题作出有效回应,为打通康养服务体系发展道路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以体制机制层面为例,《康养十三条》提出健全江门市国家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江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全市“一盘棋”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

从硬件建设层面,明确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建设、制定整合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方案、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两院合一”等,积极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从软件服务层面,支持市县镇三级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2020年各市(区)完成2个以上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的试点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等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居家养老助残“平安通”平台扩面扩容并与家庭病床、网约护士等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发展智慧养老服务等,进一步提升江门康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从社会参与层面,扩大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助和运营补助范围,建立医疗机构养老床位激励制度。同时,制定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和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探索以奖代补形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品牌化和连锁化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医养保险产品等,更好地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康养服务发展热情。

从人才培育层面,江门将引导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制定养老服务专业就学资助、就业促进政策,建立医养服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人员激励机制等,为康养服务业发展储备优质人力资源。

《康养十三条》提出探索医养教结合模式,提出健全“三社+志愿者”联动机制,探索开展“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模式,加强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和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夯实本地老人群体服务基础。

除了服务好本地的老人,该措施提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医养服务需求,大力发展中高层次医养服务机构,对接“双区”老人医养服务需求,挖掘康养产业发展新动能。

【记者】张泳渝

【通讯员】江民宣

编辑 黄绍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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