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的发展,让打车更加方便,但遇到“刁蛮司机”,绕远路、随意加价甚至驱赶乘客时,应该怎么办?
2019年9月,小严网上预约了顺风车,并预付车费149.8元。小严称,其与小丘、小黄上车后,司机要求现金加价100元。
遭到小严拒绝后,司机将他们3人拉至人烟稀少的偏僻之处,并恶语相向,驱赶3人下车。
小严一行感到非常愤怒,联系平台客服寻求帮助。然而,平台既没有对投诉进行处理,也没提供司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对小严3人的困境没提供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
3人在偏僻之处等候许久,无奈之下更换了网约车平台。
两天后,小严收到平台短信,显示订单已由系统自动完成。
小严与小丘、小黄认为司机违约、服务未完成,平台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实质性解决问题。
为此,小严与小丘、小黄将平台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平台返还车费,并赔偿1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平台要求赔偿。
司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订单,造成小严需另行约车出行,小严诉请平台赔偿1元,合法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1元虽数额不高,但具有重要象征意义。规范网约车平台的发展,消费者的维权监督是重要的一环,支持小严1元的诉请,不仅体现了司法对消费者合法维权意识的呵护,也体现了法院推动消费环境改善的努力和取向。
法院判决平台返还车费、进行赔偿。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许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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