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至24日,我院举办了2020年第一期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班,为新录用公务员和新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19人开展系统培训。我院通过抓好主责、质效、内容等方面统筹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培训效果好。
一是抓主责,协助配合
制定《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一批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方案》,由我院政治部统筹,各部门根据方案协助配合。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等后勤保障和同步录音播放、设备供应等技术保障。其他部室按照课程表对教学工作给予支持,并对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工作给予适当调整,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邀请政治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准备课件授课。
二是抓质效,脱岗培训
此次培训为期三天,所有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全程脱岗,依照培训计划参加所有课程,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培训课时未达到80%的学员,年底不得参与评优及参与其他表彰奖励活动。学员在参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及有关培训规定,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风气。有违反规定的,将视情况轻重予以约谈提醒或通报批评。
三是抓内容,系统丰富
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授课与自学相结合、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形式,采取PPT课件、实际案例等多种方式,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机关职能与内设机构职能介绍、检察纪律与规章制度、廉政纪律教育、疫情期间工作纪律、保密教育与专网电脑应用、检察着装要求与制服规范、印章管理与公文写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应用等专题课程,内容系统丰富。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撰写了培训心得体会和入职感受,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职责,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加清晰地认知,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惠阳检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先培训、再上岗”制度,对新招录人员一律必须经过保密廉政教育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之后再上岗。此次培训是在前期培训基础上的进一步强化,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考核标准等,旨在增强新进人员的纪律意识,强化人员队伍管理,通过系统性的培训帮助新进人员尽快了解检察职能、工作制度与纪律,知悉工作职责与流程,尽快转变角色融入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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