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清城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整治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就近期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等热点问题
本期双周发布请到
清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车管中队中队长江小彦
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
Q
清城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A
近年来,清城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清城区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清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不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同时涉摩涉电的交通事故在清城区总体交通事故中占比非常大。据统计,2019年涉摩涉电的交通事故占清城区交通事故的61%,死亡人数占全区交通事故的51%。
为进一步加强清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区工作部署要求,清城公安分局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
Q
清城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主要有哪些工作措施?
A
清城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主要有八项工作措施:
一、严查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重点针对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二、限制加油:联合发改部门在全区加油站,推行实施停止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
三、拒绝维修:联合交通部门在全区摩托车、电动车维修店,推行实施拒绝为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提供维修服务。
四、带牌销售: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商家,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
五、流动服务:联合邮政、街镇、劝导站共同推出电动自行车流动上门登记服务,深入村居、社区、企业为广大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
六、送考下乡:龙塘片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已经验收完毕,争取在10月底前全面开通剩余3个乡镇的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方便群众就近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七、增设窗口:将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大厅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窗口增加到5个,提升窗口的服务能力;并在龙塘、石角、源潭、飞来峡4个乡镇全部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窗口,方便群众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册。
八、广泛宣传:多渠道、多手段、多维度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促使驾驶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做到“车有牌、人有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守法规”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Q
针对电动自行车上牌难问题,交警部门有什么措施?
A
清城公安交警联合邮政、街镇、劝导站共同推出电动自行车流动上门登记服务,深入村居、社区、企业为广大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同时清城公安各级交警部门充分依托“警邮合作”模式,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增加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网点。目前,全市共有153个上牌点(含邮政网点、代办点、流动便民点)。同时将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大厅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窗口增加到5个,提升窗口的服务能力;并在龙塘、石角、源潭、飞来峡4个乡镇全部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窗口,方便群众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册。截止4月17日共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71898辆,(其中含合标车辆35421辆,违标车辆36477辆),交警受理窗口9110辆,警邮合作点62788辆。
Q
什么是“带牌销售”?
A
交警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商家,由交警部门提前做好“预登记”,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从源头抓起,杜绝无牌无证车、超标车,减少消费者上牌的繁琐手续。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就是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车辆已经登记备案,购买同时已经带有牌证。市民购买车辆录入信息后可直接骑车上路,免去了再去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牌证业务的麻烦。
目前为止,清城区已有25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在旧城、小市、洲心、横荷、龙塘、石角等地方均有获得资质的“带牌销售”商家。带牌销售共备案登记881台,注册登记654辆。
Q
商家如何获得“带牌销售”资质?
A
电动自行车商家需要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范围应含电动自从车销售的营业执照,且法定手续齐全有效,销售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不良记录;
在售电动自行车全部属于CCC认证产品,并符合国家生产、销售的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应有独立对外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固定场地,场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立注册登记服务台,方便群众买车后提交注册登记资料;
在场地内显眼位置,公示清远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通知》、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牌证工本费及其依据等内容;
有条件的,可配置较完善的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并悬挂宣传标识等。
Q
最近雷雨天气比较频繁,我们出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A
近期阵雨或雷雨天气频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行程,关注天气预报,尽量减少在雷雨天气出行,雨天行驶注意路边的交通安全提示标志。
一、暴雨天行车,驾驶人视线受阻,应打开雾灯、近光灯及示廓灯,低速行驶并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必要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避雨;
二、汛期来临,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车辆行驶在山区道路时,应注意交通警告标志提示,尽量避开经常发生塌方、泥石流的路段;确实无法避开时,应减速慢行,仔细观察道路情况,确认安全后,尽快通过;
三、雨天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随前车路线行驶。遇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应停车察看水情或绕道行驶;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匀速通过,不要中途停车或减速;
四、雨天非机动车驾驶人头戴雨帽,行人手撑雨伞,视线、听觉受到限制,在雨中行车遇非机动车和行人,要关注其行动轨迹,提前鸣笛、避让,减速行驶。
Q
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取得了什么成效?
A
3月1日至4月16日,清城公安机关共投入警力4492人次,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82起,其中涉酒驾驶105起(酒后驾驶83起,醉酒驾驶22起);
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5485起,其中无牌无证7204起,超员176起,酒醉驾56起,逆行101起,不戴安全头盔1691起。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000起。共印制悬挂条幅165条,发放宣传单张3.5万余张,在市政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增设宣传展板200块,印制张贴海报500余张;
通过微信、微博、微头条发布信息43篇,电视、电台宣传10次,报纸宣传5篇,进企业宣传41次。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大大改善了清城区的行车秩序和交通环境。
Q
最后呼吁一下广大交通参与者如何共同维护清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A
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八个行”,共同维护清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驾三摩,不超载,拒绝搭客方可行。
2、开摩电,戴头盔,减速谨慎靠右行。
3、骑电车,倡环保,机非分离按道行。
4、不飙车,不改装,车辆合标才能行。
5、不抢道,不逆行,按序排队畅通行。
6、禁无牌,拒无证,源头控好安全行。
7、带牌售,下乡考,便民举措与你行。
8、齐宣传,共遵守,安全伴您每天行。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骑行在路上,法规谨记心,你我参与大家安全行!
Q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有哪些?
A
我国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最高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千克,电机功率为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Q
合标电动车可以网上注册登记吗?
A
因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需要现场查验车辆,请合标电动车车主到各地车管部门或邮政网点办理上牌业务。
购买保险以群众自愿为原则。
外地车主需要提交居住证明、车辆所有人身份证、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车辆照片、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电动自行车
能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便利
能减少空气污染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骑行在路上,法规谨记心
记者:田程仁 钟志军 杨峥 何智杰
编辑:朱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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