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饭60、带孩子100……”全职太太把家务明码标价,法律支持吗?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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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法抖音号的一个视频很火

视频中

一位丈夫指责妻子

在家带娃不挣钱还喊累

妻子气愤过后

就冷静地把家务全明码标价

“做饭60

洗衣服30

带孩子100”

丈夫傻眼了,自己在外挣钱养家

妻子就在家带带孩子、做做家务而已

算什么事儿?又不挣钱

不仅说不得,竟然还要向自己收费!

网友:家务活标价低了,要翻3倍!

这个视频一出,

不少网友纷纷给妻子点赞,

支持她的做法,

还隔空喊话丈夫们:

家务活标价低了,要翻3倍!

当然,

也有些网友觉得没有必要,

自己做全职太太是心甘情愿的,

这样斤斤计较真的会破坏夫妻感情,

让家没了味道。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

明码标价谁扛得住,

中国传统观念是

女人带娃做饭做家务,

所以女人在家做这些是应该的。

那么,

全职太太把家务明码标价

法律支持吗?

法律承认支付家务补偿金!

易美玲律师: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只有幸福没有泪”。我非常理解男人在外挣钱养家不容易,但同时,咱们也得同意太太在家里料理家务照看孩子也着实不容易,而且太太还得承担具大的社会压力,因为大伙儿好像都认为全职太太对社会没啥贡献。但是我们必须得认可太太把自己都奉献给了家,夫妻之间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认同,这样幸福方能长长久久。

另外,这位太太很可爱,将所有的家务活都“明码标价”。不过您还真别说,法律上对于“家务补偿金”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在家庭中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且男女双方约定了财产分别制的话,在离婚时,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就是我们说的“家务补偿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是认可全职太太的“家务价值的”。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易美玲律师

说到底,我相信这位太太之所以对家务明码标价,只是想向先生证明自己在家统管家务的价值和贡献,也是希望得到先生的认可,夫妻恩爱,钱多钱少是小事,好好过日子才是正道。

说到家务

还有一位丈夫

因许诺“承包一年家务”而火爆全网

结果有了大反转

丈夫许诺“承包一年家务”?若违反,妻子可起诉到法院

主持人:前段时间,抖音上有一段很火的视频,赵女士作为医护人员,赴前线抗击新冠肺炎的时候,老公对她大喊:“你平安回来,我承包一年的家务!”现在赵女士安全回家了,却发现老公买了一个扫地机器人,赵女士怀疑老公想要偷懒……老公口头承诺过要承包一年的家务,妻子是否有权要求他遵守呢?

易美玲律师:这是一个浪漫且令女人们都非常羡慕的口头承诺,口头承诺最怕的就是一方反悔不承认,但是赵女士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她得到的虽然是老公的口头承诺,但这个口头承诺是当着全国人民的面做出的,是众所周知的,所以赵女士的老公即使想赖也是赖不掉的。

何况这个承包一年家务的口头承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完全合法有效。赵女士有权要求丈夫遵守承诺:干一年的家务。如果丈夫违反承诺,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最后,温馨提示大家,夫妻之间的约定要有效,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1)约定需系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任何逼迫、威胁、利诱、恐吓等情形;(2)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及任何第三方利益;(3)不违背公序良俗及道德义务。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约定和承诺通常都是有效的。比如,夫妻之间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约定离婚时的赔偿金,也可以约定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等。

不过,我建议:即使是夫妻之间的承诺或约定,也最好是白纸黑字写下来,双方签名确认,以免日后因任何一方反口不承认而引发纠纷。

你怎么看待家务活明码标价?

你会做全职妈妈吗?

《战“疫”说法》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法宣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各位网友如有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咨询,点击“广州司法问律师”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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