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于当日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措施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提出,为支持顺德区个体工商户积极应对疫情,有序复工复产,对顺德区内个体工商户降低用水价格。自2020年2月至6月,按非居民自来水价格下调10%执行,办理时限至6月30日止。
个体工商户需携带所需资料到各镇街供水服务窗口办理,办理前需关注“顺德政务百事通”提前预约。办理所需的资料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水表开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租赁合同(个体工商户非水表开户人时提供)、银行账号(选择办理退费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南方日报记者】羊建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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