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号码和银行卡都已经实名制了,为何电信网络诈骗还是屡禁不止呢?”4月14日,珠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三起贩卖电话号码和银行卡犯罪的案件,揭秘诈骗案件背后的倒卖手机卡、银行卡等地下黑色产业链。
日收入过千,两男子为诈骗团伙维护设备被抓
4月5日,珠海市公安局收到线索,在珠海南屏一带有一个使用电话转接设备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通讯线路和设备维护的窝点。“该团伙每天转接呼叫电话数量巨大,如果没有及时打掉,全国各地将会出现大量的贷款类、代办信用卡、冒充淘宝客服类诈骗案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陈卓赟介绍,对此,珠海市公安局迅速组建专案组,通过排查,弄清了窝点的人员架构情况。
4月8日13时许,专案组在珠海市南屏镇某酒店式公寓楼内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抓获,现场缴获非法转接设备约115台,大量手机SIM卡。当日20时许,专案组又在珠海市香洲区岭南世家小区附近将该团伙中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
据嫌疑人交代,二人均从事“设备维护”工作,维护的电话转接设备叫做“多卡宝”,每天只需要保障其正常运行,如发生问题就及时解决,就可以拿上千元工资。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交代了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有一名专门为该团伙提供作案用手机卡的另一名嫌疑人,专案组经过连续奋战,于9日凌晨1时许,在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某超市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某抓获。据柯某某交代,其贩卖电话卡均是从网上收购而来。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钟某、柯某某已经被珠海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诈骗嫌疑人正式利这种设备用一部手机同时异地操作多个电话卡,来拔打诈骗电话。”陈卓赟告诉记者,使用这种方法作案,实现了人卡分离,嫌疑人躲在境外,显示的是国内电话号码,让受害者误以为是本地电话号码而放松警惕,同时也给警方增加打击了难度。
经查,该窝点从建设开始拨打诈骗电话至被警方发现,仅用了6天时间,然而就在这6天,全国已有7个受害人被诈骗,金额超过10万。陈卓赟表示,这些在国内架设电话转接机房的“设备维护工”,为了蝇头小利倒卖手机卡、银行卡等“四件套”的地下黑产从业者,无疑是境外骗子最有力的帮凶。
珠海警方提醒市民,如果接到可以办理无抵押贷款、无门槛代办信用卡,请立刻挂断电话。如果接到提示你购物出现问题能够协助你进行退款的电话,请相信官方合法的退款渠道,切勿点击对方发送的任何链接,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防诈骗预警电话96110进行咨询。
高价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三男子被抓
3月24日,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根据线索,开展对涉诈骗案件作案用的手机卡开户人梁某某核查,发现梁某某办理相关电话卡后交给陈某某。当日11时许,斗门警方在井岸镇南潮村二巷将陈某某抓获,并现场查扣银行卡48套,涉案手机卡、网银U盾一批。
经审查,陈某某对贩卖银行卡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及时对嫌疑人陈某某上下线人员进行集中研判,分别于3月25日、3月27日抓获嫌疑人朱某某、谢某某等人。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朱某某、谢某某等人多次用500元到1200元不等的高价收购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成套的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供诈骗团伙使用。犯罪嫌疑人在收取成套的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后通过快递等方式发往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边疆地区,最后到在境外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手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倒卖这些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来赚取差价,非法获利。
“用于诈骗的手机卡、银行账户由从事‘黑色产业’的犯罪分子提供,可以绑定、注册各类网络账号以及收取、转移和洗白赃款。”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张晏侨表示,要从根本上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就要从根除电信诈骗上下游的生存土壤,公安机关将对这类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无论是办理银行卡还是电话卡,只要是用于出售都属于犯罪,希望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将电话卡、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你可能只卖了几十块、几百块钱,但却可能给其他人带来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损失,而且是你实名办的卡,警方可以轻松确定你的身份并将你抓获,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买卖对公账户,两人被刑拘
3月17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刑侦大队接上级刑侦部门转来一条非法买卖银行对公账号的线索。接报后,香洲警方立即排查涉嫌贩卖对公账号嫌疑人张某的相关情况。
3月26日11时许,香洲警方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一路边抓获嫌疑人张某。
经调查,张某承认其办理并贩卖对公账户获利的事实,并供述其办理的对公账号是贩卖给一名叫“黄姐”的女人。当日12时30分许,民警在珠海市香洲区一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黄某等人,并在房里搜查到59台手机,对公账号9份以及营业执照10份。
经审讯,钟某、黄某对买卖对公账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叶演龙介绍,相比个人账户,对公账户更容易让受害人误以为是正规公司且汇款额度更大,更利于诈骗分子转移账款,逃避打击最终成为电信诈骗团伙或境外赌博团伙的洗钱账户,其账户流转的资金实际上正式这些犯罪团伙的犯罪所得。
本案中钟某向黄某、张某承诺收购的对公账户是用来做交易支付的,但实际上就是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洗钱的工具。黄某、张某这类人看似只是用自己的身份开立对公账户,但当其把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出售给诈骗分子时,他们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买卖个人银行卡及对公账户,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更是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提供滋生土壤,警方将严厉打击。”
警方提醒,出售个人银行卡及对公账号是违法行为,明知道对方要利用这些信息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把这些信息贩卖给对方,很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大家切莫以身试法。另外,个人和企业还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文图】钱文攀
【通讯员】张军 曾书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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