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及《队列条令》解读【上】

佛山三水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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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条令》”)的通知,规定两个《条令》从 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将其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行政管理规章。

接下来

蜀黍就带您解读一下

这两个《条令》

两个《条令》制定的主要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

《框架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两个《条令》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需要。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公安消防部队转制后,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

二是适应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转变的需要。

《框架方案》明确干部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消防员编制不具体到个人。人员身份的特殊,决定了需要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法规。

三是队伍改革转制的需要。

《框架方案》明确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两严两准”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内部建设法规制度,是队伍改革转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来源:北京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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