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网传一则关于山东某高校学生虐猫并贩卖相关视频的信息,视频中的猫被人用火烧、电击等残忍的方式虐待。微博报料者称施虐者为山东一高校学生范某某,称其不仅虐猫,还自己制作多个虐猫视频贩卖获利。其中大多数动物为学校的流浪猫,两个月内死亡80只。
报料者同时曝光了范某某收款账户、网盘ID,并发布了聊天截图、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范某某是山东理工大学的学生。该消息发出后在微博平台上引发关注,被网友一致声讨。
高校:确认为该校学生,已严肃批评教育
4月9日晚,山东理工大学发布声明,称近日有微博反映范某某虐猫及在网上发布、转发虐猫视频,经核实该事件中所涉当事人范某某为该校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级学生。
山东理工大学表示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已对该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对本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网友致歉。学校将进一步调查研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学校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努力培养有社会责任和健康身心的合格人才。
当晚,范某某也在微博上发出致歉书,称其已经“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可饶恕,内心充满了自责和后悔”,他表示会诚心接受网友的谴责和学校的批评教育,也愿意承担由此不良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今后,我将做一个爱惜动物的人,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目前范某某微博上的视频已经全部删除。
律师:可立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媒体多次曝光拍摄贩卖虐猫视频的灰色产业链,早年更有人在QQ群里公然贩卖高清虐猫、虐狗的短视频。但目前,我国的法律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没有相关的处罚依据。有网友建议可以在法律法规上,对这种虐杀猫、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严惩。
去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也回应了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关于动物权益,制定《禁止虐待动物法》的建议”。《答复》表示,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确有必要完善立法。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廖建勋认为,保护动物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虐待动物的事件屡屡触犯爱护动物者们的众怒,也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因此国家有必要对虐待动物的行为进行立法。如对虐待动物的行为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禁止虐待者饲养动物等。
【记者】陈彧 实习生 赵子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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