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立法禁食猫狗!茂名人还能快乐地吃大锅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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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禁食猫狗!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由此,深圳成为

中国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近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10种动物可以吃,可食用的陆生动物还包括“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猫狗禁止食用

从5月1日起,

要是有人再食用猫狗、

生产经营猫狗肉馆,

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01

食用猫狗的人如何处罚?

在餐馆、酒楼、食堂等场所食用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动物及其制品,并对食用者每人处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从重处罚。在其他场所违反本条例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对生产经营猫狗肉馆的人如何处罚?

由市场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被食用猫狗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价值或者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对提供场所供人生产经营猫狗肉的人如何处罚?

为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供场所或者交易服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明知行为人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从重处罚。

04

自己养的狗为什么不能卖给狗肉馆?

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繁育、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动物,处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这让许多喜欢吃狗肉的

茂名街坊坐不住了

深圳已经开始禁吃猫狗了

茂名会不会哪天也跟着一起禁止

因为部分网友对禁食猫狗

还是相当支持的

他们觉得狗是人类的伙伴

我们不应该食用它们

而且现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规范食用狗肉

市场上的一些狗肉

是狗贩子偷别人饲养的狗

正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都企唔稳。”

对于茂名人来说

吃狗肉是深入骨髓的文化

从小到六岁大到六十岁

几乎没有哪个茂名人是不吃狗肉的

在那些火锅店

还没有遍地开花的年代

冬天茂名人约去打边炉

就多半是吃狗肉

狗肉汤又甜又补

真的让人无法割舍

你又怎么看待禁食猫狗的问题

你觉得茂名应该禁食猫狗吗

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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