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回应议员违反“限聚令”:不在豁免范围

南方+ 记者

日前有香港市民举报,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等40余人2日晚,曾前往深水埗一家酒吧聚会,“高谈阔论以至喝到半醉”,公然违反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的“限聚令”。其后陈淑庄辩称当时是以议员身份出席公务会议。4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其facebook专页发文,称议员在议会以外聚集不在豁免范围内。

林郑月娥称,有关禁止群组聚集的规例虽然订明“在立法会或区议会进行的程序属必要的群组聚集”可获豁免,但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即使是在履行他们认为的议员职能,都不在豁免的范围内。

林郑月娥还在文章中表示,特区政府实施禁止群组聚集的规例进入第二周,绝大部分市民自觉遵守,清明节拜山的人潮也大减。对于很多市民响应政府呼吁留在家中,或只是两、三人在公众地方聚会,保持一定距离,她表示感谢。

早前据市民反映,4月2日晚深夜约11时,陈淑庄等共40多人分别乘坐的士及私家车,陆续抵达深水埗一家酒吧,更获酒吧下半闸的“特别优待”,让他们聚会更有私隐。其间众人在酒吧内饮酒交谈了一段颇长时间,高谈阔论,全场气氛高涨,吐沫横飞。

根据港府的“限聚令”,市民在公众场所聚会不可超过四人。他们多人在酒吧聚会,作为立法会议员的陈淑庄被质疑公然违规。有现场市民不忿有人知法犯法公然聚集,会增加其他人受到感染的风险,于是拍片拍照记录过程。

根据“限聚令”,任何人如参与或组织被禁止的群组聚集,或明知而容许在其拥有、控制或营运地方进行该群组聚集,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2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记者】陈彧

编辑 麦小华
校对 吴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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