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一个“日记体”很火
一开始是一个想吃小熊饼干的保安日记
后面衍生出舔狗日记、秃头日记等等
小编也想起最近在案卷里看到的各种
“舔狗日记”
现在整理如下:
01
犯罪嫌疑人甘某某身穿带有“卫监”字样的制服冒充人民警察,将假冒伪劣的香烟出售给被害人骗取钱财,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检察官提醒:接下来试试新买的囚式制服!
02
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暗恋被害人张某某许久。某天凌晨,梁某某送被害人张某某回其出租房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遭到被害人张某某强烈反抗未能得逞。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潜逃后第二天被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行为构成强奸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女生说不要就是不要!!!
03
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以暴力撬锁的手段窃取了被害人刘某某的一辆男装摩托车。经鉴定,该辆男装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899元。最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宋某某涉嫌盗窃案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偷摩托养你,不如踏实赚钱养你。
04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窜至某百货商场一金器柜,持锤子欲砸开玻璃柜台抢劫时,被商场保安和及时赶到的民警现场抓获。
检察官提醒:切莫触碰法律“红线”,请做一名奉公守法的老实人。
05
犯罪嫌疑人邱某某认识了被害人黎某某,后双方通过网络聊天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期间,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多次以生病为由,通过提供伪造的病情资料和身份证诈骗被害人黎某某五万余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收到钱款后将黎某某联系方式拉黑并消失。
检察官提醒:交友要小心,网恋需谨慎。若遇到要求以钱财呵护感情的网恋对象,请提高警惕,以免最终人财两空。
来源:南沙检察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