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19年环境公报:臭氧成空气首要污染物

佛山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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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19年环境状况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50.2%;其次是二氧化氮,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34.9%

城市空气质量

全市优良天数占比近八成

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比为78.9%,比上年下降7.4个百分点,全市共出现63天轻度污染,14天中度污染,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详见图1-1。

图1-1  2019年佛山市及五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50.2%;其次是二氧化氮,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34.9%,详见图1-2。

图1-2  2019年佛山市及五区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分布占比

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采用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法(参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评价,评价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及臭氧。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1,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91~4.53之间。2019年度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优至差依次为:高明区、顺德区、三水区、南海区、禅城区。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2019年佛山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10微克/立方米)下降10.0%,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个国控点位全年日平均浓度范围在1~34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日平均浓度均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五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范围为7~10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各区的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有所下降或持平,其中三水区下降幅度最大,为16.7%,详见图1-3。

图1-3  佛山市及五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变化

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4.4%

2019年佛山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38微克/立方米)上升7.9%,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微克/立方米。各个国控点位二氧化氮全年日平均浓度范围在2~159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4.4%。

五区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范围为29~47微克/立方米,高明区和顺德区的该指标浓度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三个区的该指标浓度超标。与上年相比,各区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有所上升,其中禅城区上升幅度最大,为17.5%,详见图1-4。

图1-4  佛山市及五区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变化

可吸入颗粒物:禅城年平均浓度有所下降

2019年佛山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55微克/立方米)上升1.8%,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个国控测点全年日平均浓度范围在6~213微克/立方米,全市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3%。

五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范围为52~59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禅城区的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有所下降,其他四个区的年平均浓度持平或有所上升,其中高明区上升幅度最大,为6.0%,详见图1-5。

图1-5  佛山市及五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变化

细颗粒物:比去年下降6.3%

2019年佛山市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32微克/立方米)下降6.3%,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个国控测点细颗粒物全年日平均浓度范围在2~115微克/立方米,全市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1.6%。

五区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范围为27~31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各区的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持平或有所下降,其中三水区下降幅度最大,为11.4%,详见图1-6。

图1-6  佛山市及五区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变化

一氧化碳:全市日平均浓度均达标

2019年佛山市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1.1毫克/立方米)上升18.2%,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个国控测点一氧化碳全年日均浓度范围在0.2~1.9毫克/立方米之间,全市日平均浓度均达标。

五区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范围为1.2~1.4毫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各区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上升,其中高明区和三水区上升幅度最大,均为20.0% ,详见图1-7。

图1-7  佛山市及五区一氧化碳浓度变化

臭氧:最大超标率达17.8%

2019年佛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8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158微克/立方米)上升17.1%,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个国控测点臭氧全年日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范围在2~331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日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超标率为17.8%。

五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范围为176~196微克/立方米,各区该指标浓度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各区日臭氧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南海区上升幅度最大,为18.8%,详见图1-8。

图1-8  佛山市及五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变化

城市降水降尘及环境空气重金属

降尘:达到省推荐标准

2019年佛山市降尘年月平均浓度值为2.0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9.1%,达到省推荐标准。各个国控测点年月平均浓度范围在0.7~4.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全市年月平均浓度均未超标。

五区降尘年月平均浓度范围为1.9~2.1吨/(平方公里•月),均优于省推荐标准。与上年相比,除高明区外,其余四区年降尘平均浓度大都有所下降,详见图1-9。

图1-9  佛山市及五区降尘年月平均浓度变化

降水:酸雨污染总体较上年略有缓和

2019年佛山市降水pH值为5.12,比上年下降0.03个pH单位;全年酸雨频率40.8%,比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总体较上年略有缓和。

2019年佛山市各区降水pH值均值范围为5.33~4.80,五区降水pH值由小到大排序为:三水区<顺德区<禅城区<高明区<南海区。禅城区、顺德区降水pH值均值较上年有所上升;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降水pH值均值有所下降。2019年佛山市各区酸雨频率范围为35.4~52.7%,酸雨频率除顺德区和三水区较上年有所下降外,其余各区均上升。酸雨频率由大到小排序为:三水区>南海区>高明区>禅城区>顺德区,详见图1-10及图1-11。

图1-10  佛山市降水pH值变化

图1-11  佛山市酸雨频率变化

环境空气中重金属:所有站点未检测出铅

2019年佛山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环境空气重金属专项监测各测点铅的年平均值为0.125微克/立方米(该项目的方法检出限为0.25微克/立方米,未检出的点位监测结果用检出限的一半表示。),所有站点的环境空气中的铅全年均未检出,各测点浓度值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浓度限值(年均值0.5微克/立方米)要求。

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大部分达到Ⅱ类水标准

2019年佛山市共对16个水源地开展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除杨梅水厂、合水水厂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

佛山市各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综合污染指数在0.12~0.25之间,与上年相比,九江水厂、均安水厂和高明水厂水源地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持平,右滩水厂水源地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其余水源地水质综合污染指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国控、省控断面:部分污染指数有所下降

西江干流:设古劳和下东2个监测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综合污染指数为0.16,同比增长6.25%。

北江干流:设北江水厂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综合污染指数为0.20,同比下降35%。

顺德水道:设杨滘、乌洲2个监测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综合污染指数为0.21,同比下降9.52%。

平洲水道:设平洲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综合污染指数为0.15,同比下降6.67%。

容桂水道:设顺德港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综合污染指数为0.17,同比上升17.65%。

东海水道:设海凌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综合污染指数为0.19,同比上升5.26%。

顺德支流:设飞鹅山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良,综合污染指数为0.23,同比上升17.39%。

高明河:设沧江水闸断面,本年度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综合污染指数为0.18,同比下降5.56%。

广佛跨界河流:各项指标同比改善

佛山水道:设横滘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48,同比下降23.57%,各项指标同比改善。

西南涌:设和顺大桥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61,同比下降40.16%,各项指标同比改善。

芦苞涌:设独树岗桥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33,同比下降43.9%,除溶解氧外,其他水质指标同比改善。

水口水道:设西航道入境处、泌冲大桥、黄岐三个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58,同比下降26.51%,各项指标同比改善。

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

2019年佛山市区域环境噪声布设监测点位340个,实际监测点位340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4dB(A),与上年同比持平,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的昼间三级水平,总体评价为“一般”。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源的构成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分别占26.0%和59.0%。与上年相比,顺德区、三水区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略有下降,其余各区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略有上升。

道路交通噪声:达到昼间二级水平

2019年佛山市道路交通噪声共布设测点位365个,实际监测点位359个,其中6个点位因道路施工未能开展监测,点位数量满足规范要求。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4dB(A),较上年下降0.8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的昼间二级水平,总体评价为“较好”。佛山市监测道路总长度为296.88公里,其中大于70分贝的路长占37.7%。与上年相比,南海区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其余四区的该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为86.5%

2019年,根据佛山市不同环境噪声功能区的构成比例进行功能区噪声监测,分别布设监测点位:1类区3个测点、2类区9个测点、3类区2个测点、4a类区3个测点,共17个测点。全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为86.5%,夜间点次达标率为53.5%。全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上升,夜间点次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辐射环境质量

辐射安全:无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

全市现共有核技术应用设备2526台:密封性放射源1583枚,其中Ⅰ类源142枚,Ⅱ类源1枚,Ⅲ类源12枚,Ⅳ、Ⅴ类放射源1428枚;射线装置数943台,其中Ⅱ类射线装置89台,Ⅲ类射线装置854台。核技术应用项目主要分布于辐照加工、金属压延、医疗卫生及饮料生产等行业。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状况正常,无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

【南方日报记者】罗琼

【通讯员】杨嘉烨

编辑 朱苏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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