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所签劳动合同都由用人单位保管,这样做合法吗?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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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场人士皆知,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能同时保护职场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往往某些企业为了“黑心钱”,欺骗某些员工不懂法,让员工签订一些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合同,这让很多职场人失去了应有的权益保障。

  因此求职者在同企业签订劳动之前,应该熟悉一些必要的劳动法知识,那么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01

所签劳动合同一定得自留一份

  所签劳动合同都由用人单位保管,是不合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缺少证据而遭受损失。为此,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各执一份。

  如果公司要将员工的劳动合同放一份到个人档案,可以多签一份放入员工档案。

02

试用期间必须得知道的两件事

一、关于试用期

  试用期最短是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事项: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关于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03

合同签订时切记关注的条款细节

一、合同签订日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注意合同中是否有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下: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来源:汕头人社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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