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于2月28日起对外开放,实行全预约制!

清溪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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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定于2月28日(星期五)开始对外开放!

根据上级要求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从即日起

办事有这些变化!

实行“全预约制”,暂不办理现场取号

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将设置

办事群众专用进出通道

进出口指示

现场工作流程图

预约流程具体操作

如果曾注册过账号,

但忘了账号或密码。

找回密码具体操作如下:

1.预约成功后,需凭身份证及相关预约信息,从办事群众专用通道进入。进入办事大厅后根据中心导办人员指引进行现场换号

2.原则上一人一号,部分业务必须多人同时现场办理的,预约时务必同时录入随行人员身份信息。

3.进入办事大厅请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填写《政务服务大厅进出人员登记表》(请自备黑色签字笔、口罩)。

4.如有近期曾到疫情重点关注地区或体温检测结果在37.3℃及以上的人员,需配合进行详细问询及体温复测。

注意了:

1.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推出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疫情防控期间免费“双向寄递”,通过“零跑腿、免接触、不见面”的方式,让市民朋友安全、安心地在家就能把事办成。

2.如非必要,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待疫情结束后再前往办事大厅办理业务;确需前往办理的,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建议大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和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

“不见面审批”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

自2月12日起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推出“不见面审批”服务

办事人员不用到中心办理业务

通过邮寄办事材料、邮寄取证的方式

进行“不见面审批”

有关安排

1.办理方式:邮寄办事材料、邮寄取证。

2.邮寄费用:办事群众使用中国邮政,可选择“到付”,疫情防控期间费用由政务服务中心支付,如使用其他邮寄方式,则由寄出人支付。

3.收件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299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3号;

联系电话:0769-87311262。

4.寄件业务需附上小纸条,内容包括:事项名称、材料清单、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地址。

“网上办”

办事人员可通过网上办事方式

获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进行在线申办、咨询、进度查询、

结果查询、投诉、评价等

网上办事渠道包括:

广东政务服务网

广东政务服务网汇聚了全省、市、县区、镇街、村居五级各部门各类办理事项,可查阅每个事项的详细办事指南信息,包括事项名称、是否可网上办理、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咨询电话等,提供一键到达申办页面的链接地址。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具体事项清单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粤省事”小程序

“粤省事”小程序可办理社保、公积金、户政、车辆违章、生活缴费、交通出行、人才与就业、社会救助等各类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小程序。

“粤商通”APP

“粤商通”APP可办理企业开办、投资审批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年报等涉企服务事项。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粤商通”“粤省事”具体事项清单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自助办”

自助办理区设有“莞家政务”自助终端、社保自助终端、税务自助终端、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以及“好易”自助终端。

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暂停使用。

1.“莞家政务”自助终端:目前可办理事项涵盖了民生、教育、交通、税务、健康、社保、住房、网厅等八大类业务,并且还能实现跨城办理。

2.社保自助终端:查询及打印社保转移清单、社保缴费明细清单等证明。

3.税务自助终端:业务办理结果查询打印、纳税人信用等级查询、发票验旧、纳税申报。

4.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身份证到期换证、损坏换证、遗失补领(限广东户籍16周岁以上)以及车管查询业务。

5.“好易”自助终端:交通类的驾驶证计分查询、机动车违法查询、交通违法自助缴款(免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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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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