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高要区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接待场所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上级法院和本院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0年2月24日起,本院诉讼服务接待场所(立案大厅)恢复开放。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提前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和邮寄办理。当事人可采取如下渠道办理相关事项:
1.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进行网上立案。经审查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本院将通知当事人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南兴一路2号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58-8390701;
2.跨域立案: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办理跨域立案;
3.信访大厅暂未恢复开放,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申诉信访、需要提交再审材料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58-8390701;
4.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开具生效证明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
5.当事人需要联系法官或咨询相关事项的,可通过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或者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相应庭室邮寄提交。
三、法院诉讼场所属于公共场所,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的规定,疫情期间,确因情况紧急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本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
立案大厅联系电话:0758-8390701。
信访大厅联系电话:0758-8390701。
特此通知。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2020年2月21日
来源:高要区人民法院
出门戴口罩见面免握手回家勤洗手
小编温馨提醒:
请熟知并践行以下健康生活方式:
1、远离传染源。近期不去武汉和其他已知出现疫情的地区场所,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尽量避免到医院探望病人。
2、保持空气流通。尽量留在空气流通地方、场所活动,家居和室内工作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勤洗手。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除四害。
4、远离密集人群。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外出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
5、注意饮食卫生。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食物(尤其是肉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6、增强个人体质。保证充足的睡眠,多喝水,勤锻炼。
7、及时规范就医。如身体出现不适请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如实告知医生自己在14天内的出行史。
8、配合医学观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自觉遵医嘱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两次测量体温。
9、关注官方信息。请多关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有关疫情通报,遵循有关预防指引,不信谣、不传谣。
实行最严格的医护救治标准,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实行院长“首责制”,尽最大努力、千方百计提高救治率。全面落实各项院感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确保医护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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