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向旅行社暂退保证金,逾百家旅行社已办理

南方+ 记者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珠海正向全市旅行社办理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手续,目前逾百家旅行社已获80%保证金退还。

所谓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简称保证金,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所缴纳保证金不等。珠海旅游部门公开信息显示,有旅行社缴纳的保证金高达527.5万元。

本次因疫情暂退保证金的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同时,接受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此次退还涉及珠海全市206旅行社。“大部分都退了,有一些正在办理手续。”珠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质量监督部部长陆太成介绍,截至2月18日,全市超过三分之二旅行社已办理保证金暂退。

具体通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粤文旅市[2020]10号文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文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履行社会责任,现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有关事项如下:

(一)范围和标准 

暂退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暂退范围之内。

(二)交还期限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三)对我市旅行社申请暂退全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以银行履约保函等代替。

【记者】胡钰衎

编辑 文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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