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本院的工作部署,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19日起,本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提前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并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防疫检查。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优先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事项,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立案:请登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进行网上办理或通过微信“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小程序,根据提示提交立案申请。
2.跨域立案: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3.邮寄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具体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三、需要联系法官或咨询相关事项的,可通过受理案件通知书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相应庭室邮寄提交。
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6-2666308,2666313
信访接待中心 联系电话:0756-2666677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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