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在湖北,无法出庭,怎么办?

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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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现在身处湖北,没办法到庭接受宣判,这怎么办呀?”接到法官通知要开庭宣判的电话,一名被告人无奈地对法官说。

受疫情影响,湖北现在正处于封闭状态,面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无法到达庭审现场这一情况,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降低疫情对审判业务的不利影响?

2月14日下午,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微信法庭依法对一名身处在重点疫区湖北的被告人进行了开庭宣判。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21日,被告人罗某酒后在增城某美食城内与李某等人发生争吵继而打架斗殴,致汪某等4人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并打砸了美食城的餐具等财物(经鉴定,价值为483元)。罗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后罗某赔偿了被害人汪某损失并取得谅解,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2020年1月10日,法院公开审理罗某寻衅滋事一案后,罗某遂回到湖北等待案件审理结果。

庭审情况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身在湖北疫区的罗某无法到场参加庭审接受宣判。为确保案件宣判能如期进行,增城法院决定采取线上方式开庭宣判。

宣判开始前,罗某登录手机微信小程序中的广州微法院程序,在微诉讼频道选择在线开庭,然后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通过人脸识别的认证后,方可在线参加庭审。在闭庭后,系统立即生成宣判笔录,罗某可以预览宣判笔录内容,并通过手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判决书将通过法院邮政特快专递送达被告人。

本次宣判,检察官也通过微信法庭远程参加,有1名辩护律师到庭旁听,整个宣判过程图像流畅、音质清晰、同步。

综合罗某赔偿了被害人王某损失并取得谅解情节以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罗某最终被判处缓刑。

【来源:增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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