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节后疫情防控形势,惠阳联防联控不断得到升级强化。
2月14日上午,淡水街道收到疫情防控现场督查小组情况反馈,称嘉某公寓与华某电梯公寓均未落实疫情相关防控措施。淡水街道迅速联合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对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恶劣影响的这两家公寓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经现场核查,华某电梯公寓前台无公安旅业管理系统,无安装“惠州公安APP”,将入住人员信息录入,经营场所没有进行日常消杀工作,未对入住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华某电梯公寓负责人曾某对其没有加强落实实名登记管理等行为供认不讳,石桥派出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口头警告。
嘉某公寓虽有公安旅业系统,但未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未按要求录入来、返惠人员信息,并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复业,属于非法经营。石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嘉某公寓负责人甘某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同时,石桥派出所立即对这两所公寓进行封闭检查,要求所有租客禁止离开,快速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检查租客个人信息过程中,石桥派出所排查出嘉某公寓存在2名重点人员。目前,该2名重点人员已被强制隔离。
石桥派出所当场要求两所公寓暂停营业,除了已长租出去的房间,所有空房必须进行查封。针对仍在居住的长租租客,石桥派出所责令两所公寓即日起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对入住人员做到“一日两测”。
【记者】张峰
【通讯员】杨福仪 曹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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