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对于亟待复工复产的企业来说,如何加强疫情防控、降低企业复产成本等,是他们密切关注的问题。2月8日,潮州市发布通知,推出25条加强疫情防控、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的“硬核”措施(以下简称“25条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强保障、增定力、提信心。
这25条措施包括“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复工复产体制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三大方面。其中,“建立复工复产体制保障”涵盖了落实复工复产保障、降低企业复产成本、强化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政策。
落实保障:“一企一策”协调返岗及防控物资购置
各县区要强化属地责任,指派专人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同时,要“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类分期分批组织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开展复工复产。
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全市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由管委会统一设立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由当地政府按照轻重缓急妥善集中安排。
发挥市内各类技能培训学校等平台作用,帮助企业建立劳务帮扶协作。落实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依托“潮州市在线人力资源市场网”“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招聘平台,加大对企业用工的支持服务,推动实现“不见面”网上招聘。
降低成本: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社保费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及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金融支持:给予延期还贷、减免利息等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依托“粤信融”平台,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鼓励县、区财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等重点支持,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视情展期1年,并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末,潮州市政府与广东省再担保公司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到期转贷项目,统一免收企业担保费;新增融资担保项目的担保费率统一降低至年化不超过1%,免收企业保证金;协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等针对性措施,帮助相关企业降低成本,渡过难关。
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批准,融资杠杆率可放宽至净资产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延期或展期贷款1至3个月、免除1至3个月罚息和增加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潮州市贸促会要建立“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为受疫情直接影响的外贸企业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优化服务: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
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采取网络、视频等技术手段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行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
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相关转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只要具备生产条件,实行生产、检测、办证“三同时”,并及时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
依托“粤省事·潮州”专版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惠企政策措施,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建立诉求响应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突发问题。
经济发展: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
“25条措施”提出,潮州市发改部门要充分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经济稳定有序发展。尤其是要针对八大特色支柱产业、旅游产业、餐饮业等的生产经营状况,加强调查摸底,提出并落实科学有效措施,确保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潮州市发改局要牵头梳理一季度开工的省、市重点项目清单,创造条件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要针对疫情暴露的问题,梳理一批补短板项目,争取列入省、市重点项目。
聚焦“三大攻坚战”方面,要在落细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继续全力推动脱贫攻坚、枫江治污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要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结合疫情防治工作,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等各类违法犯罪,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全媒体记者】纪金娜
【通讯员】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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