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笔者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拟将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拟申报的医疗机构制剂肺炎一号方纳入应急审批,待申请人整理提交申报材料后,即时审批。
据介绍,肺炎1号方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中显示: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症肺炎确诊病人50例,经1周临床观察,全部患者体温恢复正常,50%患者咳嗽症状消失,52.4%咽痛症状消失,69.6%乏力症状消失,总体症状明显好转,无一例患者转重症。
专家讨论后认为,该肺炎1号方能够明显改善轻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症状,有减少重型肺炎发生的趋势,具有较好的临床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与药品不同,此次拟纳入审批的肺炎1号方属于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批准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而药品生产厂家生产的药物可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
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制剂批准后,将委托广东一方药业进行配制,结合生产企业的产能资源,可短期内满足省内医疗机构调剂使用。
【记者】王佳欣
【通讯员】粤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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