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谣言要打击?常识性错误不应惩戒|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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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谣言要打击?常识性错误不应惩戒|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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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音频剧场⑥

29日,武汉警方回应了“8人传谣被处理”的具体情况,并表示,因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文章,谈到这起事件。

疫情期间,应该严惩什么样的谣言?是否所有不实信息都要进行法律打击?

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严打疫情期间这30条罪

最高法表示,从各地公安查处的案件来看,以下几类信息属于严打对象,可进行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刑事处罚:

1.谣言涉及疫情状况,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比如某地没有疫情,而编造该地有疫情出现的信息,从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2.谣言涉及污蔑国家对疫情管控不力等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3.谣言涉及捏造医疗机构对疫情处置失控、治疗无效等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不过,对医护人员在一线面临的防护措施出现短缺的现象有关关切,对医疗机构治疗新型肺炎的能力有关关切,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表达,或开展正当学术批评,属言论自由范畴,受法律保护。

4.其他容易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谣言。

病毒当前,国家正面对重大考验。在这个时候,对不怀好意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国家政法机关应给予坚决、有力打击。

但对一些常识性错误,比如“鼻子抹香油可以预防新型肺炎”“喝酒吸烟防肺炎”等,应以正确引导、科学普及为主,不宜进行法律惩戒。

《给个说法》也倡议:非常时期,大家应擦亮眼睛,从官方渠道获取信息。


《给个说法》作为一档原创普法类小剧场节目,由南方报业旗下南方法治智库出品,在南方+客户端播出。学法懂法,来《给个说法》!

【文案/主播】尚黎阳

【编导/剪辑】罗斌豪

编辑 许晓冰
校对 黄买冰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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